中煤能源未披露副董事长获刑8年 或被处罚60万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3-05 14:01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接受煤老板送的价值68万元的高尔夫球卡,以便宜近两百万元的价格买走煤老板的“二手房”……身为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的张宝山,因收受煤老板近300万元贿赂,2011年7月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年。
记者注意到,张宝山一审获刑的日期,是2011年7月13日。据律师称,一审判决后张宝山并未上诉,该判决早已生效。
案发前,张宝山有两个身份: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和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是中煤集团于2006年8月22日独家发起设立的股份制公司,同年12月在香港上市,2008年2月回归A股。
然而作为中国A股上市公司的中煤能源,张宝山受贿案宣判虽已过去了近8个月,却至今未披露张宝山的犯罪及判刑事实,而仅仅是在张宝山当初被双规后发布了“张宝山因个人原因辞职”的公告。
证监会工作人员称,根据《证券法》,对高管犯罪不予及时披露的,上市公司将受到最高60万元的处罚。
据《法制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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