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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包括集体户口在内 落户连续满三年可购经适房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3-05 18:41 来源: 新闻晚报

  记者 杨冬

  晚报讯 上海市房管局副巡视员、住房保障处处长李东日前就本市住房保障方面的问题与网友进行交流时透露,大学毕业生毕业之后想购买经适房,但此前户口是落入人才交流中心、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的,在计算其本市城镇户籍是否连续满3年时,可一并将集体户口的落户时长计入在内。

  一位网友提问,大学毕业户口落到人才中心集体户口,这样连续3年符合经适房“本市城镇户籍连续满3年”的要求吗?李东说,这里所说的城镇户籍除了本市常住居民家庭户口,还包括落在工作单位或者人才交流中心、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的集体户口。

  根据这位网友的情况,从大学毕业后户口报进人才交流中心那天算起,如果已经连续满3年,就符合“本市城镇户籍连续满3年”的要求。

  另有网友提问,今年共有产权保障房(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请供应什么时候开始?李东回答,市政府已经明确,新的申请准入标准从3月1日开始实施。由于2011年第二批次申购工作还没结束,各区县将根据实际情况,分步开展符合2012年共有产权保障房准入标准的申请受理工作。黄浦、徐汇、虹口、长宁、闵行和青浦这6个区在3月份启动,其他区县也在抓紧准备,上半年内将启动工作。

  眼下申请经适房,在面积上有何要求,此标准何时会放宽?就上述问题,李东介绍,申请共有产权保障房,要求是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5平方米。

  此外,申请家庭中的任何一个成员, 5年内没有出售过住房,也没有把住房赠与给申请家庭成员以外的人。

  此外,本市共有产权保障房(经济适用住房)的房源分配以各区就近、不同价位合理搭配为原则。

  “住房保障和其他社会保障方式最大的不同,就在于保障的对象是住房困难群体,所以一定会有住房困难这个条件。”李东说道,住房面积标准放宽问题涉及到上海基本住房困难面积标准的调整,需要慎重,还要听取方方面面的意见,作认真研究。

  还有网友询问,自己是从重庆到上海工作的,已经办理人才引进居住证,是否符合购买共有产权房或者租赁廉租房的条件?李东表示,目前,上海已经形成以廉租住房、共有产权保障房、公共租赁住房和动迁安置房 “四位一体”、租售并举为特征的住房保障体系。

  廉租住房和共有产权保障房分别针对本市城镇户籍的低收入和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根据这位网友的情况,可选择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公租房不限户籍和收入,针对的就是在本市有稳定工作,存在阶段性住房困难的常住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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