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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州政府证实温州商人收购大西洋银行属虚构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3-07 02:40 来源: 红网-潇湘晨报

  林春平在美国收购的银行,特拉华州官方也没找到

  本报记者 陈小瑛 温州报道

  针对温州商人林春平收购美国大西洋银行一事,记者昨日收到的美国特拉华州政府的回函确认:林春平的USA NEW HSBC FEDERATION CONSORTIUM INC。(“美国新汇丰联邦财团”)在特拉华州没有金融牌照,不是银行,此外,特拉华州也没有大西洋银行,美国新汇丰联邦财团与大西洋银行之间也没任何关联。

  美官方称特拉华州没大西洋银行

  美国特拉华州政府的回函上称,“根据特拉华州州务卿办公室公司处以及特拉华州州立银行管理处获得的信息来看,这家公司在注册地特拉华州没有获得从事金融业务的批准,以前也没有。任何与美国新汇丰联邦财团有业务往来的个人和机构应该意识到,这家机构没有资格在特拉华州从事银行业务。特拉华州政府没有许可美国新汇丰联邦财团以银行的形式存在,因此其不能非法从事银行相关业务。”

  特拉华州州务卿办公室公司处的主要职责是管理公司注册,而特拉华州州立银行管理处则是批准州立银行成立。

  信上甚至补充了提示:“如果你获知,该机构从事了诈骗行为以及非法银行业务,就应该告知当地的执法部门和监管机构。如果在调查时需要协助,我们可以联系美国司法部的执法机构。”

  这封信还澄清了收购双方并没有关联。“一些媒体报道称,美国新汇丰联邦财团与大西洋银行(Greater Atlantic Bank)存在合作关系,大西洋银行此前是大西洋储蓄银行。特拉华州政府认为,没有信息证明二者存在任何联系。此外,我们能证实,特拉华州政府没批准过大西洋银行和大西洋储蓄银行作为银行机构存在。联邦存款保险公司(FDIC)网站搜索结果显示,大西洋储蓄银行/大西洋储蓄银行此前是一家弗吉尼亚州的银行,在此之前是马里兰州的银行。”

  而FDIC给记者的回复也说,外国人收购美国银行,通常是要控股公司收购,由联邦储备委员会监管。此外,美联储提示记者,如果想获得美国的金融机构名单,可以到National Information Center (美国信息中心)查询。

  新汇丰首个纳税日只交了75美元

  此前,温商林春平宣称其在美国特拉华州收购了美国大西洋银行,并称这家银行有85年历史,曾由在特拉华州的犹太人控股,于2009年破产,并于2011年6月为其成功收购,其后改名新汇丰银行(USA NEW HSBC FEDERATION CONSORTIUM INC。),从事存汇款业务,并于去年11月11日试营业,每月盈利七八十万美金。

  另外,美国特拉华州政府的来信中,还附上了“新汇丰”的年检单和报税单。据美国认证协会北京代表处专业人士刘超余告诉记者,美国特拉华州股份有限公司也就是C类公司需要在3月1号之前进行年检。

  这份报税单显示,2012年2月26日是新汇丰的首个纳税日期,纳税额是常规纳税额的最低限度75美元,年审费为50美元,一共125美元,Total gross assets(总资产)为空白。

  而年检单上,新汇丰的办公地址,其实就是代理注册公司的地址,即1201 orange street suite 600 Wilmington New Castle county,DE 19801。

  另外,林春平所持有的1500股,属于no par value stock (无面值股票),无面值股票的价值随公司财产的增减而变动,而股东对公司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的大小,直接以股票标明的比例而定。

  目前,我国《公司法》不承认无面值股票,规定股票应记载股票的面额,并且其发行价格不得低于票面金额,这也是为了避免注册的是皮包公司,但美国特拉华州这方面却很宽松。

  昨天下午,记者发现,中国春平集团的网页已经无法打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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