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国库局长刘贵生:扩大金融产品市场定价权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3-13 10:43 来源: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华西都市报记者 杨东 陈诚 梁波 石莉芳 北京报道
昨日,央行负责人就货币政策及金融改革答中外记者问,民间借贷与利率市场化改革等话题成为关注焦点。昨日,华西都市报记者特别独家专访了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人民银行国库局局长刘贵生,对此热点作出了权威、细致的解读。
完善法规让民间借贷“阳光化”
作为管理机构,央行应当如何引导,避免民间借贷滑向高利贷的深渊?
“民间借贷作为正规金融有益和必要的补充,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部分社会融资需求,特别是缓解了一些中小企业和‘三农’的资金困难。”
刘贵生告诉华西都市报记者,民间借贷增强了经济运行的自我调整和适应能力,有利于形成多层次信贷市场,是满足各类市场主体融资需求的一个补充渠道。但他强调,由于民间借贷游离于正规金融之外,存在着交易隐蔽、风险不易监控,以及容易滋生非法集资、洗钱犯罪等问题。
分类引导对非法集资严厉打击
对于民间借贷容易出现的这些问题,将如何规范引导?
“这需要通过修订与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对民间借贷予以引导和规范。”
刘贵生认为,首先要通过积极推动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引导民间借贷规范化、阳光化运作,发展多层次信贷市场,满足社会多元化融资需求。其次,要区别对待、分类管理。对合理、合法的民间借贷予以保护。对投资咨询公司、担保公司等机构的借贷活动,各地政府和金融监管部门要依法加强监督和引导。对非法集资、转贷谋利、金融传销、洗钱、暴力催收导致的人身伤害等违法犯罪行为,则需要公安、司法部门介入,严厉打击。
此外,还要进一步加强金融与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增强民众的金融风险意识和风险识别能力。
监测调研推动非吸存放贷人立法
央行在引导民间借贷规范化、阳光化运作方面,又是如何打算的?
“目前已初步建立企业民间借贷监测分析制度,加强对民间借贷的风险监测与评估。”
刘贵生透露:央行将开展我国民间金融监测系统设计研究,已完成抽样方案设计和监测系统的初步设计。将开展民间金融相关法律法规研究,推动非吸收存款类放贷人立法研究。
与此同时,还深入浙江、内蒙古、青海、河南、广东等民间借贷活跃及风险高发地区实地调研,协调地方政府及时防范和化解风险。同时,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合理引导社会舆论,正确看待民间借贷,把握潜在风险,大力打击违法犯罪。
替代性创新金融产品允许扩大市场定价权
对于利率与金融改革等问题,刘贵生表示:根据“十二五”规划纲要的总体要求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下一阶段,央行将坚持以“建立健全由市场供求决定的利率形成机制,中央银行通过运用货币政策工具引导市场利率”为总体方向,通过允许符合宏观审慎管理要求、具有财务硬约束的金融机构,先行试点扩大对替代性创新金融产品的市场定价权等方式,进一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力争形成利率制度演进与基础条件改善相互促进的良好局面。
刘贵生分析,近年来,我国的利率市场化改革稳步推进,目前仅对存款利率上限和贷款利率下限进行管理,存款利率作为利率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市场化应统一在利率市场化改革的总体框架之内。
从国际环境来看,当前还有很多国家实施相当宽松的货币政策,利率水平非常低,我国的利率水平相对较高,推进存款利率市场化需要考虑国际资本流动因素;从国内环境看,实现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需要进一步扩大内需,推进存款利率市场化还要考虑与宏观调控政策相协调。
总之,推进改革必须充分考虑国内外经济金融形势,全面评估和权衡其宏观收益和风险,把握好有利时机。
同时,还要着重培育好金融市场基准利率体系,引导金融机构加强利率定价机制建设,继续完善中央银行利率调控,为进一步推进改革创造更加有利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