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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查处中介组织商业贿赂案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3-19 03:20 来源: 京华时报

  据新华社电广东省打击商业贿赂专项行动小组办公室18日通报,自今年2月开展“三打两建”行动以来,广东共查办中介组织商业贿赂案件5宗,已结案3宗,罚没收入78.8万元。

  据广东省打击商业贿赂专项行动小组办公室介绍,广东将针对容易滋生腐败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以及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大打击市场中介组织商业贿赂行为的力度,并将环境评估、因私出入境、出国留学、保险中介、专利代理、拍卖行、担保业、广告代理等八个行业,确定为2012年防治商业贿赂工作的重点行业。

  ■通报

  广州市良策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为购房客户办理银行贷款按揭业务过程中,向介绍购房客户的房地产中介公司业务员支付“咨询费”,以此手段与广州市德诚行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等12家房地产中介公司达成银行贷款按揭业务37宗,收取购房客户贷款按揭费共234020元,向房地产中介公司业务员支付“咨询费”(贿赂)共103078元,获取违法所得150809.75元。广州市工商局对当事人处以罚款100000元,并没收违法所得。

  广州市竞宇房地产按揭代理有限公司针对房屋按揭业务委派业务员与房地产中介公司工作人员联系,通过账外暗中以“回佣”或“中介服务费”等名义向房地产中介公司业务人员(中间人)支付款项(贿赂)共62220元,达成按揭代理业务共27宗,涉及房地产中介公司25家,获取违法所得120147.98元。广州市工商局对当事人处以罚款62000元,并没收违法所得。

  广东麦迪逊广告有限公司为广东广铝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康耐登家具用品有限公司、新展星展览(深圳)有限公司和东莞市荣达置业有限公司等4家客户代理发布户外广告过程中,向交易对方单位工作人员支付“居间费”(贿赂)共计11750元,获取违法所得335901.99元。广州市工商局对当事人处以罚款19000元,并没收违法所得。

  佛山市三水区某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在经营过程中为承揽与房地产评估有关的业务,排挤其他竞争对手,采取支付“中介费”方式贿赂交易方相关工作人员,涉嫌商业贿赂行为,已于2012年3月8日被当地工商部门立案。

  中山市小榄镇某货运代理服务部在从事货物运输的经营活动中为承揽业务,给予交易方业务人员“回扣”,涉嫌商业贿赂行为,已于2012年3月9日被当地工商部门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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