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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亚迪被质疑变相裁人 律师称其做法不成立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3-24 14:32 来源: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北京3月24日消息(记者杨超)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近日,有媒体报道称,位于深圳的比亚迪第三事业部1/4员工被要求分流至惠州大亚湾附近,且绩效工资下调18%,员工质疑公司变相裁人。

  记者就此联系了比亚迪公司,该公司公关部一位工作人员称此事属于“正常的人事调动”,不存在“裁员”一说。比亚迪会依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与调动员工做好沟通工作。目前,比亚迪未就人员调整原因等问题作出明确答复。

  据《深圳商报》报道,多名来自比亚迪第三事业部的员工在今年2月24日前后接到公司口头通知,被要求分流至惠州大亚湾附近,不愿意服从调配者将视为自行离职,而留下的部分职员的绩效工资也将下降18%。据悉,此次分流涉及人员近2000名,目前已有多名员工愤然辞职。在公司职员看来,比亚迪此举与变相裁员无异。

  记者查阅了比亚迪最新的业绩报告,报告显示2011年度比亚迪营业总收入490.4亿元,同比增1.2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14.04亿元,同比下降44.38%。

  比亚迪财报称,净利润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受市场竞争剧烈以及产品结构变化等因素影响,此外,2011年全球光伏产品价格大幅下降,公司太阳能业务受到较大影响。有猜测说,比亚迪公司强制实行人事分流或与其利润大幅下降有关。

  人力资源专家张立兴认为,企业人力资源问题处理的不好,结果会是赔了夫人又折兵。企业这么做实际上违背了员工的意愿,致使想留下好的员工也留不下了,没给员工考虑期,等于不尊重员工,企业在人力资源管理上对人的特性研究不够,同时对法律的研究也有欠缺。即使是分流转岗,也已经涉及到劳动合同的变更,企业有责任对大批职工的同时变动做好准备工作。

  北京市京大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律师李箐友表示表示,如员工在与比亚迪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了工作地点,公司在变更合同内容时需征得劳动者同意,单方变更内容、解除劳动合同均属于违法行为,员工有权要求比亚迪公司继续履行合同或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北京市力珉律师事务所律师麻增伟亦表示,比亚迪要求变更工作地点的行为已对员工原有的工作和生活条件产生了重大实质性的影响,在未征得员工书面同意前,员工有权拒绝履行,比亚迪公司所谓的“不愿意服从调配者将被视为自行离职”的说法也缺乏法律依据,不能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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