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鸿基大案进行时 猜测是被踢出的王子复仇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3-31 10:00 来源: 21世纪经济报道核心提示:许仕仁的案情,可能与他任职积金局行政总裁和政务司司长期间,涉嫌以“不交租入住新地豪宅”方式收受利益有关。
3月30日下午,香港港湾道30号,香港新鸿基地产中心显得很平静。大门口,除了稀稀拉拉的蹲点记者外,出入大厦的人不多。
下午2点半左右,从郭家大宅开出一辆车牌号为PLXXXX的香槟色奔驰车,3点左右,这辆车驶进新鸿基地产中心,但郭氏兄弟并未现身。
消息称,新鸿基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下称:新地,00016.HK)高层正在召开紧急会议,确定应对方案。新地发言人未就此事置评。30日晚些时候,新地发布公告称郭氏两兄弟已经返回公司履行职务。
3月29日,香港廉政公署以涉嫌触犯《防止贿赂条例》及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为由,拘捕新地两名执行董事郭炳江、郭炳联兄弟及香港特区政府前政务司司长许仕仁。从今年3月19日至今,已共有8人被捕,其中3名为新地执行董事。29日晚11时20分左右,郭氏兄弟及许仕仁均获保释。
据港媒报道,目前,许仕仁已选择担任廉署污点证人。廉署发言人30日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对此事不予置评。
“污点证人仍然有可能被律政司检控。”一位不愿具名的香港法律界人士向本报记者解释,但作为污点证人可能有机会与律政司之间达成一些协议,律政司可能放弃对其的检控。
据港媒报道,另5名被捕人员中,除许仕仁外,均非新地或政府人员,而是一些“中间人”。新地7名执董之一的陈启铭已于今年3月28日去世,享年80岁。另外,香港律政司长黄仁龙已授权刑事检控专员薜伟成处理许仕仁案件。
礼顿山豪宅疑云
据了解,许仕仁的案情,可能与他任职积金局行政总裁和政务司司长期间,涉嫌以“不交租入住新地豪宅”方式收受利益有关。
现年64岁的许仕仁,1970年加入港府,曾任政府经济司等多个决策科,亦曾借调到廉政公署,1997年后出任财经事务局长。2000年,他离开政府并出任强积金管理局行政总裁。2003年8月许离开积金局,自组私人顾问公司“德福企业有限公司”。2005年,许仕仁重返政府,出任政务司司长直至2007年卸任。
许仕仁与新地的渊源深厚。许母出身名门,许仕仁自小便与郭氏三兄弟是玩伴。2004年他接受新地邀请担任新地旗下九巴董事,并担任新地顾问。据港媒报道,2004年6月19日,西九项目截标,政府合共接获5份建议书,当中包括新地参与的“活力星”入围。许仕仁曾为新地就竞投西九项目提供意见。
2005年,许仕仁担任政务司司长前,他已辞任新地顾问,但传闻担任顾问期间,他曾收受新地顾问费近千万港元。另外,德福企业有限公司办公室位于新地持有的中环国际金融中心(下称国金中心)一期。
新地官网信息显示,新地在香港的写字楼正包括国金中心。据港媒报道,2002年末,许仕仁离开积金局前,曾涉嫌未交租金即入住位于香港跑马地礼顿山、由新地开发的两个共逾4000呎的相连豪宅,当中累积涉及租金至少132万港元。直至2003年11月起,许仕仁才开始每月交租,每单位5.5万港元,每月合共交租11万港元。后来租金加至每单位8万港元,即每月租金16万港元。
许仕仁出任政务司司长后,并未如往届前任一样搬入政务司司长官邸,而是继续住在礼顿山。有港媒报道,这段时间,许仕仁亦曾出现未交租情况。任政务司司长后,许仕仁接手西九发展计划。2006年,许仕仁以财团反对为由,推倒整个计划。
港媒报道称,许仕仁入住礼顿山住宅,亦涉嫌“不交租”收受利益。这次调查主要方向,是许仕仁在任期间租住的新地豪宅是否按照市价交租,是否有支票或转帐向新地等。
据称,许仕仁的礼顿山住所,是6座20楼A、B室的全层单位,总面积4476平方英尺,其中B室由新地直接持有,A室由新地或郭氏相关要员持有,组成相连单位。
另外,许仕仁还涉嫌获安排毋须抵押品的银行透支户口,让他可以不断透支资金,以维持其奢华生活。廉署高层已下令成立专责小组,由一名执行处助理处长带领调查。廉署执行处在2010年便开始接获有关贪污指控展开调查。
地产豪门的兄弟战争
29日晚,新地董事局宣布,郭炳江及郭炳联于当天通知本公司,彼等因怀疑涉及触犯《防止贿赂条例》的调查而被廉政公署拘留。根据廉政公署向本公司发出有关本公司写字楼之搜查令,公司被要求向廉政公署提供若干有关指控的资料。
消息人士称,该案件由廉署执行处首长李铭泽领导,29日派出数十名调查员到多地,取走大批计算机及文件。
这位人士透露,在新地,郭炳江主管物业发展、土地收购、建筑业务,郭炳联除负责物业投资及财务外,还掌管新意网(8008.HK)及数码通(315.HK)两间上市公司等。郭炳江太太梁洁芹负责集团的采购及建筑部,郭炳联太太刘宝赐担任法律顾问并负责法律、财务及租务部门。
业内传闻该案件被揭发与郭氏三兄弟的长兄郭炳湘有关。
郭炳湘当时在外有“红颜知己”唐锦馨,也将保守的郭老太惹怒。郭炳联和郭炳江联手将郭炳湘踢出新地。
2008年2月18日,新地突然发出通告,指主席兼行政总裁郭炳湘因个人理由暂时休假,其职务改由郭炳江及郭炳联分担。被逐出“豪门”后,郭炳湘曾向法院上诉,质疑陈巨源处理一幅新界地皮的方式有问题。当时该地皮所有者原本已有意将地皮卖给新地,陈巨源却通过另一家公司为新地买入地皮,价格比业主此前的叫价更高。
据了解,廉署在接获郭炳湘举报后,于2008年已开始介入该案进行调查。早期的调查方向是许仕仁在离开积金局后约3个月便担任新地顾问,及收取巨额顾问费。不过经调查发现此事并无蹊跷,调查一度陷入僵局。
一年前,廉署收到郭炳湘进一步举报,得悉许仕仁入住的礼顿山住宅,享有至少一年期的免租期。2002年10月,许仕仁拿到该房钥匙并入住。而2003年7月,他才离开积金局。巧合的是,2011年,许仕仁曾以“个人理由”退出工商银行独立非执董的选任程序。另外,虽然许仕仁爱马如命,却突然出售名下马匹“各适其适”,不少马圈中人都感到事不寻常。
在香港,廉署的调查和执法有极大独立性,廉署专员执法过程只需向行政长官一人负责和汇报工作。同时,《廉政公署条例》赋予廉署逮捕、扣留和批准保释的权力;《防止贿赂条例》则赋予廉署扣留旅行证件和限制处置财产的权力,防止贪污分子试图逃离
香港、或设法清洗黑钱以避免法庭充公其以不正当手段敛得的财产。
不过,廉署的调查也极具神秘色彩。根据《防止贿赂条例》第30条,任何人士在未经授权下披露廉署的调查详情,即属违法。在调查进行的过程中,如过早向外透露资料,会影响调查工作及被投诉人的声誉。
此次廉署拘捕郭氏兄弟及许仕仁,分别依据《防止贿赂条例》第4条和第8条,以及普通法中的“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名。《防止贿赂条例》第4条和第8条最高刑罚是监禁7年及罚款50万港元;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则没有判刑上限,不过,若在区域法院审理,最高判刑为7年。
一夜蒸发160亿
事件发生当日的3月29日,新地在美国的预托证券(ADR)已经大跌20%。3月30日早上,新地股票复牌后即一路下挫,当日最高跌幅一度超过15%,新地市值瞬间蒸发450亿港元,为1998年以来最大跌幅。当日成交量比3月28日放大27倍,最终以每股96.5港元收盘,跌幅超过13%,较停牌前每股下跌12.7港元。
目前,郭氏家族通过信托基金持有新地股份,信托基金基本分成3份,郭老太邝肖卿是该等股份权益的全部受益人。新地最新的财务数据显示,郭炳湘已经被踢出家族信托基金。截至2011年12月31日,郭氏家族通过信托基金共持有新地股份约10.94亿股,郭炳联和郭炳江两兄弟的持股占已发行股份的比例分别为15.82%和15.79%。以今日跌幅计算,郭家一天之内财富缩水160亿港元!
“短期内新地股票必然承受巨大压力。”一位中资券商人士向本报记者表示,新鸿基是一个家族企业,如果郭氏兄弟被定罪,可能引起企业内部剧变。
瑞信认为,郭氏兄弟被拘还只是冰山一角。面临危机的不仅是香港蓝筹股,港府的信誉度也面临挑战。投资者担心其持有的恒指成份股公司是否与港府之间存在交易,而一旦存在交易,投资者是否还应该大量持有这些蓝筹股。
30日,新地股票已经遭到外资券商大笔抛售。经济通数据显示,当日十大净卖出券商清一色外资机构,累计净卖出额达28.58亿港元,其中,净卖出额最高的三大机构依次为花旗、瑞信和麦格理。
乱世之中,亦不乏“勇者”接盘。
“也有人认为今天的大跌是难得的入场机会。”一位中资券商人士告诉本报记者,当日已经涌现不少买盘。
根据经济通的统计,30日,新地股票的接盘者以本地券商为主,包括哥连顿证券、中银国际证券、耀才证券、信诚证券等,10大净买入券商的累计净买入额为17.96亿港元。有趣的是,30日净买入额最高的香港本土券商哥连顿证券,在3月26日和27日分别为净卖出额最高和次高的券商。
3月29日,郭氏兄弟被廉署请喝咖啡后,董事局决定仍让其继续担任联席主席职务。香港中文大学经济及金融研究所主任范博宏认为,郭氏兄弟继续担任新地职务在短期内是可行的,但此事需要家长出面处理,现在三兄弟各自都有问题,郭老太很难不再出面。
30日,标普已经将新地列入负面观察名单,3个月内可能下调评级;同日,穆迪也将新地的A1高级无抵押债券评级的展望,从稳定修订为负面,并表示,若有进一步的不利情况,穆迪会采取进一步行动。
要角陈巨源
事件发生10天前,即3月19日,新地已宣布执行董事陈巨源因怀疑涉及触犯《防止贿赂条例》的调查而被廉政公署拘留。陈巨源是郭氏三兄弟以外新鸿基地产中最核心的高管之一,今年66岁,在新鸿基地产工作近40年,任执行董事20余年,曾为郭氏兄弟之父郭得胜的秘书。陈巨源在新地专责收购土地及工程策划,主要是收购新界农田。
“香港政府很少去收地,除非是与公众利益相关的开发项目。”香港理工大学建筑及房地产学系教授许智文告诉本报记者,与内地不同,在香港,私人用途的土地一般由开发商负责收地。
香港地政总署负责征收私人土地作公共项目用途,收地后,政府会给予业主公平合理的补偿。而私人用途的土地,原则上只需要开发商和业主之间达成协议即可,无须政府部门的批准,交易完成后,双方须向香港土地注册处登记并更新相关信息。
据港媒报道,陈巨源被捕缘于新界大围香粉寮项目的土地购买,该块土地业主原有意直接将地卖给新地,陈巨源却表示不感兴趣,此后再通过第三方公司以高价买入,而与陈巨源一同被拘捕的4位“中间人”则从属第三方公司。
“开发商收地有很多方法。”许智文向本报记者介绍说,有些地产商可能亲自收地,有些则会通过专业的收地机构,买卖结果也是市场化的竞价结果,收获土地的开发商往往是出价较高者。
许智文说,发展商通过中介人收地过程中,给中介人的佣金很可能提高收地整体成本。此外,如果开发商提前获得政府规划的相关信息,如地铁线路规划等,在其附近收下的土地未来增值的空间就会很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