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称税法修改应降税收处罚力度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4-09 14:22 来源: 荆楚网-湖北日报湖北日报讯 记者陈熹 通讯员徐卫兴
号称税收法律体系“小宪法”的《税收征管法》即将大修。日前,我省税务系统组织专家就此研讨,适应新形势,完善我省草拟的《税收征管法修改调研报告》。
纳税人个人信息应联网
涉税信息共享是专家提到最多的一个话题。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艾华认为,个人所得税占税收总额中的比例逐年上升,而现行的《税收征管法》是以企业为主要征管对象。所以,逐步提高对个人的征税能力,掌握纳税人涉税信息就显得尤为重要。比如,个人的银行存款、房产等信息,就目前现状,税务部门根本无法掌握。因此,在新《税收征管法》中明确涉税信息共享的相关条款非常必要,同时要积极推行社会综合治税,明确政府主导、政府其他部门配合的综合治税法律责任。“如果税务部门掌握了个人或者企业的全部涉税信息,那么,这些信息的保密对于纳税人来说就非常重要。建议同时完善涉税信息保密范围等条款,保护纳税人的权益。”荆门市地税局征管科科长古立峰说。
降低税收处罚力度
目前,我国偷税罪门槛过低,打击面较大,处罚也定得过高,不缴或少缴税款最高五倍的罚金在实际中也很难执行。因此,新的《税收征管法》中,或将处罚金额降低至最高两倍。
省地税局局长许建国说,降低处罚金额,利于执行,也有利于征收者和纳税人之间的关系。同时,他建议,涉税犯罪的相关条款应与刑法保持一致。针对涉税犯罪的构成要件,应提高起刑点。
与此相关的滞纳金罚款问题,省国税局征管处副处长李志斌认为,现行的法规并不合理,滞纳金罚款也需要下调。我国现行的税收滞纳金征收比例高达每日万分之五,换算成年征收率为18.25%,是同期银行存款利率的4倍以上。这种“补偿”可视为“显失公平”。因此,建议下调滞纳金的征收比例,同时对滞纳金加收数额设定上限,不宜超过滞纳税款本身数额。
补白电子商务税收
“现在80后、90后很少在商场买东西了,大家都在网上买,电子商务是将来的一大趋势,研究完善电子商务税收制度非常必要。”艾华说,他认为,目前电子商务税收在《税收征管法》中基本处于空白,将来会涉及很多问题,建议新的征管法要有前瞻性,从法律上对电子商务的税收进行明确和界定。
李志斌对此持相同看法,他认为,要兼顾效率和公平两个税收基本原则,将电子商务税收写进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