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总局:现金或实物形式发给个人福利应缴个税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4-11 10:45 来源: 中国网中国网4月11日讯 今天上午,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巡视员卢云在国家税务总局网站在线访谈时表示,对于集体享受的、不可分割的、非现金方式的福利,原则上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卢云表示,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原则,对于发给个人的福利,不论是现金还是实物,均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但目前我们对于集体享受的、不可分割的、非现金方式的福利,原则上不征收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