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更多
字体:

粤阶梯电价下月听证 将征12名消费者代表参加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4-13 07:27 来源: 大洋网-广州日报
广东居民阶梯电价听证会5月中旬召开 应征听证代表者须同意公开必要的个人信息 广东居民阶梯电价听证会5月中旬召开 应征听证代表者须同意公开必要的个人信息

  本报讯 (记者叶平生 通讯员岳佳综)广东居民生活用电实施阶梯电价听证会将于5月中旬在广州召开。昨天,广东省物价局正式发布这一消息,并公开征集参加听证会的12名消费者代表以及10名旁听代表。

  省物价局表示,凡是有意应征居民阶梯电价听证会消费者代表的各界市民,都可以在4月20日前,通过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报名。

  本次听证会共设30名正式听证代表,其中消费者代表13名,除1名低收入阶层代表由省消费委员会推荐产生外,其余12名消费者代表分成珠三角地区、粤东、粤西、粤北4大片区公开征集。到本月20日报名截止时,如报名人数超过规定人数,省物价局将组织随机抽取产生12名代表;如某片区报名人数刚好达到规定人数,报名消费者自动成为该片区听证代表;如某片区报名人数未能达到规定人数,已报名消费者自动成为听证代表,剩余名额将委托省消委会从该片区中推荐产生。

  省物价局表示,报名应征12名消费者听证代表或10名旁听代表须满足下列5大条件:属于广东省内居民生活用电用户;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未被剥夺政治权利;有社会正义感和责任心,持公正、公平的态度,有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问题能力,能够充分听取、收集和客观反映意见;能够按时全程参加听证会,遵守听证会各项纪律和注意事项;同意公开必要的个人信息。

  省物价局表示,他们将在后续通告中公开各位听证代表的姓名、职业、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个人信息。

分享更多
字体:

网友评论

以下留言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不代表MSN观点更多>>
共有 0 条评论 查看更多评论>>

发表评论

请登录:
内 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