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更多
字体:

广东阶梯电价听证会5月举行 八成居民不会提价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4-13 07:29 来源: 信息时报

  广东阶梯电价听证会5月中旬举行,现接受消费者报名

  □本版撰文 信息时报见习记者 廖喜张 记者 熊佳焰 通讯员 岳佳综

  备受关注的阶梯电价听证会终于步入实际操作阶段,省物价局昨日发布通报,拟于5月中旬在广州市召开广东省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听证会。据了解,此次居民阶梯电价将划分为三个档次,其中第一档不提价,即八成居民维持现有电价不变。省物价局相关负责人还透露,听证方案将会考虑到季节及气候因素对用电量的影响。具体召开听证会的具体时间、地点目前未定。

  八成居民用户不会提价

  继江苏、上海、河南等地宣布将在5月召开阶梯电价听证会之后,昨日,广东省物价局发布通报表示,也将于5月中旬在广州市召开听证会,就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听取意见。

  通报中明确,按照国家发改委的相关规定,此次居民阶梯电价划分为三个档次,第一档不提价,原则上按照覆盖本区域内80%居民用户的月均用电量确定,即保证户均月用电量在该档电量范围内居民户数占居民总户数的比例达到80%。

  省物价局相关负责人提醒,此次听证会不应和水价听证会等相混合,“水价听证会是基准水价也要上涨,但这次的电价听证会是对基准电价内,即80%的市民不实行涨价。”她举例说,按照广州现行电价0.61元/度计算,如果确定第一档标准是300度的话,那么每月用电量在300度以内的家庭仍采用现行电价,超过这个标准才会加价。

  方案将考虑季节气候因素

  据了解,国家发改委的相关规定, 要对城乡低保户和五保户的电价优惠,各个地方要根据情况设置10到15度的免费电量。省物价局对此表示,会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承受能力,对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家庭给予适当优惠。

  通报中还称,会充分考虑广东自然地理环境、经济发展程度、居民收入和用电水平等情况,合理确定具体实施方案,尽量减轻电价改革对居民生活带来的影响。上述负责人表示,目前方案未定,暂时无法确定这方面的具体措施。

  该负责人还透露,成本监审和方案制定的工作也在紧张进行中,一旦时机成熟,听证方案、参加代表名单以及监审报告等都会公布。

  市民希望成本报告透明

  听闻要开电价听证会,广州海珠区某中学陈老师直言,“虽然80%的家庭将维持现行电价,但其余的家庭明显会承受更多的电价压力。既然要举办听证会就应该有涨有降,给市民充分的选择权”。电价成本监审问题也让陈老师关注,“成本报告一定要透明,不要再使用一些连财税专家都看不懂的东西了”。

  市民李小姐也说,如果要涨电价,为什么要涨?涨的幅度是多少?这个幅度是参照什么定下来的?这些都应该向市民公布。

  广州市政协委员韩志鹏曾报名多届听证会消费者参加人,但都未能获选。昨日,他表示仍会报名。对于此次的电价改革又将按照阶梯式方式进行,韩志鹏说,他的观点还是和之前的广州市水价调整听证会一样,不要“以阶梯式之名,行涨价之实”。

  知多点

  居民阶梯电价

  居民阶梯电价是指将现行单一形式的居民电价,改为按照用户消费的电量分段定价,用电价格随用电量增加呈阶梯状逐级递增的一种电价定价机制。

  去年12月,国家发改委出台《关于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的指导意见》,其中提出,城乡居民每月用电量分为满足基本用电需求、正常合理用电需求和较高生活质量用电需求三档,第一档电量按照覆盖80%居民的用电量来确定,第二档电量按照覆盖95%的居民家庭用电来确定。第一档电价保持稳定,不做调整,第二档电价提价幅度不低于毎度5分钱,第三档电价要提高3毛钱。

  听证会报名须知

  本次阶梯电价听证会设听证会参加人30名。其中,消费者13名,经营者3名,其他利益相关方1名,相关领域专家、学者3名,省人大代表3名,省政协委员3名,省消费者委员会、省电力行业协会各1名,政府有关部门人员2名。听证会设旁听席,旁听人员10名。消费者参加人中,1名为低收入阶层人员,委托省消费者委员会推荐产生;其余12名(珠三角片区6名,粤东、粤西、粤北片区各2名,均按消费者报名时提供的居住地址进行区分)接受消费者自愿报名。报名事项可登录广东价格信息网(http://www.gdpi.gov.cn)查询。

  报名时间:4月12日~4月20日18:00,截止时间以省物价局收到报名资料的时间为准。如采取邮寄、传真方式报名,请在信封表面注明“听证会报名资料”,邮寄地址为:广州市越秀区应元路5号(510040)。传真电话:020-83134675;联系电话:020-83134670;电子邮箱:ssbf@163.com">ssbf@163.com">ssbf@163.com

分享更多
字体:

网友评论

以下留言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不代表MSN观点更多>>
共有 0 条评论 查看更多评论>>

发表评论

请登录:
内 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