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3位农民被贷款14.6万 相关责任人受处罚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4-19 13:14 来源: 中国广播网中广网呼和浩特4月19日消息(内蒙古台记者董云静)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在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乌拉特中旗,三位农民既没有向信用社申请,也没有亲笔签字,可是在信用社的电脑里却有他们的贷款记录。那么这些贷款到底从何而来?谁又能够在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冒用他人名义贷款?
巴彦淖尔市乌拉特中旗三位农民最近准备向信用社贷款时却被告知上一年度的贷款没有归还,这让他们很纳闷,因为他们从未在此办过贷款,他们只是曾经把身份证的复印件交给过亲戚崔女士。原来2010年10月,崔女士急需资金用于生意周转,朋友吕某听说这一消息之后,对她说在信用社有亲戚可以帮助她贷款,并让崔女士多借一些亲戚们的身份证复印件,多贷一些款。
可是崔女士向亲戚们借来的10多个身份证复印件交给吕某后,吕某却说贷款暂时不能办理,并说复印件已经销毁。经过调查了解,崔女士才知道早在2011年初吕某就与信用社的工作人员篡通使用她提供的10多个身份证复印件中的3个,分别从乌拉特中旗德岭山镇农村信用社贷款了4.9万元、4.8万元和4.9万元,三个身份证复印件总计贷款是14.6万元。
经公安机关调查,这三位农民都没有去信用社签字办过贷款。信用合作联社的一名主任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因为是农户联保小额贷款,所以信贷员就有权放款不用主任批,但是放款必须得本人签字。因为当时正值放款旺季,当时信贷员很忙身份证的照片与贷款人没有核对清楚,又没有采取其他措施进一步的核实贷款人的身份,而被吕某伙同其他三个人签字蒙混过关。
事件经媒体曝光后,乌拉特中级人民政府作出批示,要求乌拉特中级农村信用社就反映的情况认真核实,并按照规定查找工作人员所违反的条款,相关责任人也依法受到处理,这三笔贷款也连本代利进行了追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