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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提高出租车个体经营门槛 外地人需住满一年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4-26 09:29 来源: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北京4月26日消息(记者穆迪)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近日,《郑州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经修订后面向社会公布,并征求意见。今后,外来人口在郑州经营出租车可能会受到更多限制。

  条例征求意见稿就规定,客运出租汽车的个体经营者是应该拥有郑州市的常住户籍三年以上,并且是要高中毕业以上的文化程度,而且还要取得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五年以上,没有闯红灯、遮挡号牌和其他重大交通违法记录等。同时被吊销的客运出租汽车从业资格证的驾驶员,从吊销之日满五年的,可以再次申请核发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重新开出租。这次修改还对从业资格做出了一些限制,像有本市常住户籍或者一年以上居住证明的,以前的条例都是没有规定的。此外目前郑州一些非法营运车辆经常在车上放一个出租车灯的标志,就上路拉活了,所以这次条例意见稿规定,以后再乱使用客运出租车的专用颜色或标志的车辆将直接罚款三千元,而对于一些没有出租车从业资格而开出租车的人,如果发现也将处以一千元的罚款,这都是和以往条例有所不同的地方。

  参与讨论研究制定意见稿的出租车代表表示,个体经营者需要有郑州三年以上的常住户口,但是并不是说所有的司机都得是郑州人。通俗来说就是个体经营者,也就是说个体经营管理者。比如有人有能力买两辆车包给别人开,开车的人就叫个体经营,管理者就是个体经营者。个体经营者的权利和义务和责任就和现在的运营公司相等,这一规定也是为了更好的规范出租车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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