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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建行爆炸案三名嫌犯庭上互相推卸责任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4-28 11:58 来源: 汉网-武汉晨报
武汉建行爆炸案三名嫌犯庭上互相推卸责任
王海剑出庭受审。
  首席记者陈勇  王安安(左)、王伟(右)被法警带出法庭。摄影 通讯员 李金星 记者石一

  首席记者陈勇

  在庭上,王海剑百般狡辩,令他想不到的是,不仅证人指证他的罪行,就连他的两名同伙也说,他太残忍了!

  王海剑测试炸药受伤

  2010年我买电视、空调时认识了王海剑。当年年底我知道了有爆炸物,他经常拿炸药来玩,他告诉我说这是他制造的。后来还叫过几个朋友一起去看他测试炸药。测试的地方在武昌三环线附近,我们离爆炸物20米左右,他离得更远。炸药有拳头大小,他放在石头里引爆后把石头全炸开了。

  2011年他的门面拆迁后,说一个人住不习惯就跟我住在一起。他在我的房里没有制过炸药,不过放过炸药,是放在一个桶里,我开始以为是涂料,后来才知道是炸药。因为是朋友,我就没有说什么。王海剑制造炸药都是和王安安一起在租的房子里进行的。

  抢银行的主意是王海剑提出来的,当时王安安也在场。他负责制造安装炸药,王安安负责抢钱箱,我接应,作案的目标是他选的。他还用我的银行卡买了保安穿的衣服,打算让王安安扮保安抢钱箱。为此他到长江职业技术学院一家建设银行的门口测试过一次引爆的效果,当时没有装炸药,只拿遥控测了一下接收的信号。

  王海剑测试炸药受伤后,王安安害怕,走了。我们一起送王安安时,王海剑曾说,你们都不搞,我也会搞,我要给你们做一个榜样。

  王安安走后,我也怕了,当时我跟他一起玩是出于好奇,这事想想可以,真要做,是要负刑事责任的,我害怕了,悄悄退了出来。因为我们是朋友,我没有阻止他。

  后来王海剑在我的房里试验过一次,把房间的桌子炸了一个洞,我警告他,他要再搞,我就报警。王海剑听我这样讲,对我说他不做了,他去河南找他表哥去。我就给了他600元做路费。

  2011年12月1日下午5点半,王海剑实施爆炸抢劫时,我正在公司上班。5号,警察找到了我。王海剑太自私、太残忍了!

  【同伙】

  千里“搞钱”掉得大

  王安安说,王海剑把我从广东叫过来说做炸药搞钱,并没有明确说是抢劫。2011年7月中旬,王海剑提出抢银行的想法。整个事情都是由王海剑操作,我是被指挥者,王伟也参加了,他只是提供一些帮助,比如购买伪装的衣服。对目标银行踩点和安放炸药都是王海剑干的。

  王海剑的眼睛在试制炸药中被炸伤后,我害怕了,这危害太大了。我走时劝他也不要搞了,他没听。离开武汉去广东后我换了手机,一直没跟王海剑联系。直到后来我回枣阳老家,王海剑才通过QQ与我联系上,并再次叫我去武汉帮他一起搞钱,我明确拒绝了他。案发后,公安的人到枣阳找到了我。

  当法官问王安安为什么没有阻止王海剑并报警时,王安安低头沉思了很久才回答:这个问题我能不能不回答,我走时,他没有实施。

  在法庭上,王安安的辩护律师说,开庭前,王安安父母已向法院交付了赔偿金。

  【对质】

  王海剑建议3人判死

  是谁提出的爆炸抢银行的想法,王海剑说是王伟,王伟说是王海剑,王安安低头想了一下说,是王海剑。说上述话时,三人谁都没看谁。在自我辩护中,王海剑说他觉得这就像是一个圈套,从头到尾都是一个(王伟设计的)圈套,从制造炸药,到卖不出去,被迫去抢银行。我们是一起计划,一起设计,一起生产的。我希望法庭判我们三个一起死刑,立即执行。

  见王海剑死磕自己,王伟表示他不知道怎么为自己辩护,他把罪行都推到我的身上,纯属无赖。

  【旁证】

  王海剑曾抢夺钱箱

  在公诉人出示的证据中,披露了许多首次公布的关于王海剑的犯罪过程。

  在公诉人提供的旁证中,维修店老板金报指证,王海剑曾向他炫耀过一块自制的像橡皮泥的炸药,及一根像铅笔大小的雷管。

  另一位维修店老板金鹏指证,王海剑曾找到他买过30多根可以用来制造雷管的铜管和铝管。

  证人杨东说,王海剑曾让他看过一次炸药试爆,一块拳头大小的炸药将一块厚达十公分的混凝板炸得粉碎。事后王海剑还得意地告诉他,炸药还将旁边的一棵大树炸掉了一半,那么大的一块炸药可以轻易将30平米的店炸垮。

  邻居汲广群举报,案发前,他经常看到王海剑扛着电扇与王安安一起出去。他上前询问究竟,王海剑说,他在一个化工厂打工,很受重用,经常要加班。而事实上王海剑是扛着电扇去制造炸药,电扇是为了散去刺鼻气味的。

  建行关山一路支行员工李琳君指证,爆炸发生后,她看到一个戴着“白头盔”的男子冲进烟雾,来抢她左手的钱箱,而“白头盔”被指就是王海剑。

  王海剑出庭受审。

  王安安(左)、王伟(右)被法警带出法庭。摄影 通讯员 李金星 记者石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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