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允许部分企业自建公租房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5-17 11:53 来源: 新华08网新华08网杭州5月17日电(记者商意盈)杭州市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服务业的实施意见》,该意见称,杭州今年支持服务业发展的引导资金规模将不少于7011万元,同时允许若干服务业企业集聚区开展自建公租房试点,条件成熟后加以推广。
意见规定,从优化发展环境、加大扶持力度、扩大税费优惠、加强土地保障、加大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及推进项目服务等几个方面,给予服务业大力支持。意见明确,杭州市现代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规模到2012年达到全市GDP的万分之一以上。2011年全市GDP为7011.8亿元,万分之一就是7011万元。按照2012年GDP增长10%的目标,2013年这笔资金将达到7700万元。
这些资金,将用于对服务业集聚区的考核奖励。意见规定,对部分条件尚不具备、但有发展前景和发展空间、符合杭州未来发展方向的,认定为培育类集聚区,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按照《杭州市现代服务业重点集聚区认定管理暂行办法》认定的重点类集聚区,一次性奖励30万元;重点类、培育类集聚区年度考核等级为优秀的,分别奖励50万元和20万元。
服务业企业的员工许多都是来自外地,住房问题是切实需要解决的问题。意见明确,将选择1-2个市服务业重点类或培育类集聚区作为试点,允许集聚区管理机构在市政府批准后自建公租房性质的公寓,用于解决符合条件的引进专业人才和具有一定技能员工的住房问题,条件成熟后加以推广。
除此之外,服务业企业登记注册将更加方便。意见规定,各部门一律不得设置前置性审批事项。同时,允许公司注册资本分期缴付,注册资本可首付20%,其余在2年内缴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