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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阶梯电价听证会:首档电量被指太低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5-17 18:53 来源: 南方周末

  5月16日,广东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听证会在广州召开。原定出席的30人共有29人到场,1名消费者参加人因故委托听证人代为宣读书面意见,珠三角地区是否应该高于全省标准成为会上争论的焦点。

  广东省物价局在听证会上提出了两套听证方案,如下图所示。其中,夏季是指5月到10月,非夏季是指此外其他月份。同时,方案对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家庭每户每月设置了15度的免费用电基数。


第一档 第二档 第三档
方案一 210度/月以下 211度/月-430度/月 430度/月以上
涨幅 不变 涨0.05元 涨0.3元
方案二(夏季) 240度/月以下 241度/月-600度/月 600度/月以上
涨幅 不变 涨0.05元 涨0.3元
方案二(非夏季) 170度/月以下 171度/月-400度/月 400度/月以上
涨幅 不变 涨0.05元 涨0.3元

  方案二比方案一得到了更多听证会参加人的支持,但消费者代表梅先玲、省消委会参加人陈北元、省人大代表参加人梁凤仪等均认为,应该对现有方案做进一步优化,因为广东夏季天气炎热,空调用电量多,特别是在广州、深圳等大城市,居民用电量并不比上海、北京少,而方案中首档不涨价的用电量标准却比上海、北京要低,建议提高首档电量的标准。此外,还有代表提出,不能“有罚无奖”,应该增设电价下调的低用电量档次;应该考虑人口较多的家庭用电量较多的情况,按家庭人口数量设定不同的电量标准。

  广东省物价局表示,将认真研究参加人提出的意见,汇总整理社会各界意见,充分兼顾各方面利益,进一步修改和完善阶梯电价方案。

  此次听证会的30人名单,包括12名消费者参加人、3名经营者参加人、1名利益相关方参加人、3名专家/学者参加人、3名省人大代表参加人、3名省政协委员参加人、4名相关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参加人,以及4名听证人。

  目前,除了西藏、新疆外,全国已有29个省市公布了阶梯电价调整方案,北京、上海、浙江、江苏等10多个省市已就此举行听证会。在已公布的听证方案中,上海的第一档电量最高,为260度/月;北京紧随其后,分230度/月和240度/月两档。和北京处于差不多水平线的有浙江、广东、 江苏等地区,临界点均在200度/月以上,比如江苏为204度/月,浙江是213度/月,广东是210度/月;陕西、安徽、甘肃、内蒙古、宁夏和云南的首档电量标准较低,均是120度/月。

  珠三角能不能高于全省标准?

  在此次听证会之前,不少民众通过媒体报道反映称,珠三角地区居民生活水平比较高,用电量与北京、上海相差无几,广东全省统一的210度/月却明显低于上海的260度/月,也低于北京的230度/月和240度/月,不够合理。

  16日听证会上第一个举手发言的深圳消费者代表梅先玲就认为,应该考虑广深地区的实际情况,提高这两个地方的首档用电量。

  此后,陈伟雄、韩志鹏、陈兆元等珠三角地区消费者代表均提出和其相似的观点。韩志鹏表示,因为存在热岛效应,广州居民用电量较高,按照现在的方案,广州大部分居民将超标,对广州居民不公平。陈兆元提出,按照现行方案,珠三角居民将是受到阶梯电价影响的核心对象。

  粤东、粤西、粤北的几位消费者代表却并不这么认为。

  来自粤北地区云浮的黄晓毅表示,将广州、深圳独立开来,跟节能减排,缩小省内各市电价差距的目的就背道而驰了。

  汕头的郑安妮称,为体现公平原则,应该以全省为单位,统一用电量。

  湛江的钟土兴表示,虽然四个地区的经济发展程度不同,但粤东、粤西、粤北也有经济条件较好、用电量较多的家庭,这些家庭若用电超出标准,就应该要支付相应的高价电费,这是无可厚非的。

  此次听证会的参加人中,一共安排了12名消费者代表,广东省物价局将名额分配为珠三角片区6名,粤东、粤西、粤北片区各2名,其中珠三角片区包括广州、深圳、珠海、东莞、佛山、中山、惠州、江门和肇庆九个城市。

  居民生活用电定价成本引争议

  除了公布两套听证方案外,广东省物价局还在会上公布了《广东省居民生活用电定价成本监审报告》。这份报告是由广东省价格成本调查队对广东省电网公司2008-2010年居民生活用电定价成本调查后出具。

  有消费者代表表示,根据这份监审报告,广东电网员工月平均工资为7418元。而广东省统计局的统计数据显示,2010年,广东城镇单位在岗职工的月平均工资为3363元。

  “你们一边享受着垄断带来的高利润高福利,拿着比全省高两倍的工资,一边说电价太低增加发电企业的负担,这是不公平的。”广州德生智盟贸易有限公司的梁伟文称,从成本监审报告中看不出供电企业有降低成本的行动。

  “企业应该有节约成本的途径。”广州城市职业学院的陈建环也表示,电网企业应该定期公布做了什么节约成本的事情。

  华南师范大学的伍劲松还指出,监审报告不够专业,只有公章,没有参与监审人员的签名。

  作为专家学者参加人,暨南大学法学院的郭宗杰则认为,发电企业是亏损的,供电企业是盈利的,要弥补发电企业的亏损,必须调整两者的利益分配机制。

  面对众多代表的质疑,电力行业多位代表陈述了经营不易及调价的必要性。

  广东省电力行业协会代表彭希平说,“现在电厂亏损大,电价是该涨的时候了,不应该回避涨字”。

  据国家财政部数据,2011年五大发电集团实现利润185.6亿元,利润主要来自水电、风电等业务,由于煤价持续高位运行,火电业务累计亏损312.2亿元,比2010年增亏190.7亿元。

  来自广东省经信委的代表莫建斌同样表示,广东居民从未感觉用电紧张,是因为广东长期以来采用工业错峰用电全力保障居民用电的结果。

  熟悉电力行业的、来自华南理工大学电力学院的专家学者参加人张尧则表示,1998年,广东用电量是1200多亿,2010年,用电量增加了2倍多,达到4000多亿,但广东电网的职工并没有大幅增加。他认为,广东电网是靠高素质人才经营,他们应该得到高工资。

  广东省物价局此前表示,实行阶梯电价后增加的收入,不是用于增加电网公司的利润,而是全部用于弥补2011年12月上网电价调整等成本增支因素等方面。

  据记者从媒体报道了解,广东省居民电价曾在2002年稍稍降低,至今没有再调整,但这并不意味着广东省现行的居民电价偏低。根据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公布的数字,2010年,广东省平均居民电价为0.5998元/度,在全国各省市中排列第二,第一名是海南省,平均居民电价为0.6946元/度。和广东经济水平相仿的几个地区,北京的平均居民电价是0.4724元/度,上海是0.5365元/度,浙江是0.5267元/度,江苏是0.5035元/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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