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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营口5千万补贴公务员买房 被指救市意味明显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5-20 07:38 来源: 东方早报

  财政补贴公务员5000万买房?

  早报讯 截止到2012年年底,辽宁营口1000余名公务员以及部分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将陆续拿到一笔购房补贴,这个“红包”约为5万元人民币。财政出资补贴总额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

  据记者了解,相关文件已于4月17日下发。明确规定,住房补贴发放对象为营口市财政全额拨付的机关事业单位的部分人员。文件要求,申领住房补贴的职工,只能购买商品住房,年内不买房的,其补贴指标作废,并取消下次补贴优先资格。

  据估算,此举不仅令营口市上千公务员一次性获得数万元住房补贴,而且可直接拉动该市房地产4亿元左右的销售额。

  “补贴直拨开发商”

  “本次营口市补贴发放的依据是辽房委字[2000]9号文件《辽宁省住房分配货币化实施意见的通知》以及营委办发[2005]27号文件。补贴全额由财政支出,补贴覆盖1000人左右。”营口市住房改革与保障办公室一位部门负责人肯定地表示营口市确实出台了公务员的房补政策,称货币化分房是国家的政策,每年都有。

  不过住建部内部人士在回答本报记者的“技术询问”时表示,1998年房改之后,除住房公积金外,国务院并未规定公务员还有其他购房补贴。

  根据营口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市财政局4月17日联合下发的《营口市2012年度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住房补贴发放方案》(下称《方案》)规定,住房补贴发放对象为市财政全额拨付的机关事业单位,1995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无房且在年内购买新房的职工(含离退休职工)。

  “由于工龄的差别,所以补贴额度也不均等,按人均计算补贴额度约为5万元。”上述房改办部门负责人表示。

  《方案》公布了住房补贴标准及计算公式:一次性住房补贴额=(370元+4.5元×工龄)×补贴面积×1.05。

  其中,一次性住房补贴的基准补贴额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370元,年工龄补贴额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4.5元,职工工龄按1995年(含)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前的实际工龄计算。计算一次性住房补贴时,以住房补贴额为基数另加5%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资金。

  “补贴不是发到个人手里,是由财政直接拨付给开发商。”一位供职于公安系统、符合补贴条件的公务员表示。

  专项房补是政策延续?

  对补贴的发放程序,《方案》也做了详尽说明:获得住房补贴资格的职工办理购房手续,各售房单位(开发商)收到获得住房补贴资格的职工个人出资部分的购房款(含公积金中心及各银行贷款手续)后,财政部门为售房单位(开发商)出具财政部门负担的住房补贴付款承诺,各售房单位(开发商)为购房人开具全额购房发票。

  市财政局凭《商品房购销合同书》、全额购房发票及审批后的《职工住房补贴审批表》,将购房人住房补贴拨到售房单位(开发商),售房单位退回住房补贴付款承诺。上述材料需复印一份,材料原件经财政验收后退购房人。

  按照人均5万元标准计算,营口市财政本次的财政专项支出应为5000万元左右。

  但是,对这一数字的求证却没得到营口市财政局的回应。该局办公室负责人对于是否有此政策含糊其辞、语焉不详,进而表示要向领导请示才能决定能否回答记者的提问。

  一位供职于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陈先生表示,营口市专门向“财政全额供养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发放购房补贴已不是第一次。

  一位市直机关干部表示,他2005年就获得了住房补贴,根据工龄计算,当年他拿到补贴4万余元。

  前述房改办人员证实了这个说法,他表示,2005年,营口市就已向公务员群体发放购房补贴,当时的标准与今年差不多,额度也是5万元左右。据他介绍,2005年获得补贴的有900多户,而今的政策是对2005年的延续。

  可拉动当地4亿销售额

  据介绍,未来营口市将通过补贴的办法逐年分批解决公务员的住房问题。“因为财政资金也不是十分充分,未来可能还要搞些差额的补贴。”房改办人员表示。

  陈先生表示,这种专门针对公务员的补贴发放有失公允,“从起点上就不公平。为什么全体纳税人的钱,就要特别拿出一部分补贴公务员?”

  陈先生认为,如果说营口此次出台补贴政策的依据是“辽房委字[2000]9号文件”,那么文件当中还要求“企业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可参照党政机关住房补贴面积标准,确定各类人员住房补贴面积标准”,而营口市并未对企业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有过类似补贴举动。

  住建部有关人员接受采访时表示,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以来,便不再有所谓的住房补贴政策,各种名目的住房补贴的发放,都与国家相关政策有抵触。

  辽宁一位房地产专家表示,营口市出台的这项购房补贴政策,救市意图明显。

  营口经济发展速度连续5年位居辽宁省第一位,经济总量位于沈阳、大连、鞍山之后列全省第四位。其房地产业也在最近几年呈爆发式增长,但2011年增速回落明显。

  数字显示,2010年营口全市商品房销售额实现184亿元,同比增长81.4%。2011年,商品房销售额233亿元,同比增长仅为26.5%。

  在2012年年初营口市政府召开的经济运行分析会上,针对房地产销售大幅下滑,有关领导指出,要狠抓房地产业发展,要保持房地产持续快速发展势头。

  专家算了一笔账,假设1000名公务员每户购房100平方米,2012年营口市春季房交会成交均价为4260元/平方米,据此计算,到今年年底,此项政策将拉动营口房地产市场4亿元左右的销售额。

  据《中国经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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