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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中院出台司法保障意见 规范民间融资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5-22 08:46 来源: 法制日报

  本报温州(浙江)5月21日电 记者陈东升 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今天出台了《为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见》,其中许多举措在国内尚属首创。

  改革开放以来,温州民营经济发达,民间金融活跃,由于金融体制改革滞后,融资难矛盾日益突出,出现了局部金融危机。今年3月28日,国务院决定在温州设立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

  “推进金融改革创新,司法领域同样义不容辞。”温州中院副院长陈有为对《法制日报》记者说,基于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先行先试的精神,温州中院从实际出发,推出了这30条司法保障意见。

  《意见》共分6个部分,在规范发展民间融资方面,要求坚决遏制民间融资的高利贷化和投机化倾向;要依法保护民间借贷登记服务中心及入驻中心的有关机构登记、公证、结算、法律咨询等行为,通过依法对权利人在服务中心备案登记材料的证据效力进行确认的方式,充分发挥民间融资备案登记的作用,促进民间融资阳光化、规范化。

  在加快发展新型金融组织方面,《意见》要求依法维护民间资本发起或参股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融资性担保公司等新型金融组织的正当投资经营权益;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还将对适当突破新型金融组织自然人参股比例,放宽单一投资者持股比例限制的举措予以支持。

  在个人境外直接投资试点方面,《意见》要求依法支持个人境外直接投资的各项政策和便利措施,推动个人境外直接投资稳步发展;妥善审理境外投资咨询服务合同纠纷案件,依法规范境外投资咨询服务中介机构发展,推动个人境外直接投资服务体系的建立。

  据了解,近年来,温州民间借贷和金融类纠纷案件呈持续高发态势。2011年,温州法院民间借贷类案件收案12044件,标的近54亿元。今年1月至4月,温州法院已收民间借贷类案件6510件,标的38.5亿元,民间借贷案同比上升近89%。2011年,温州法院金融类案件收案2564件,标的17亿元。今年1月至4月,收案1851件,标的13亿元,金融纠纷案同比上升近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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