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更多
字体:

浙江浦江4A级景区被曝圈地建点式温泉度假村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5-24 10:06 来源: 环球网
浙江浦江温泉国际度假村别墅效果图 浙江浦江温泉国际度假村别墅效果图
浦江人民政府网-仙华温泉度假村项目奠基
浦江人民政府网-仙华温泉度假村项目奠基
檀溪集团网页上关于仙华温泉国际度假村的新闻(截图)檀溪集团网页上关于仙华温泉国际度假村的新闻(截图)

  核心提示:国家早就要求各地禁止对别墅类项目供地,但度假村却是例外。浙江浦江仙华温泉国际度假村的点式度假房,其实是独栋别墅的代名词。但它是不是触犯国家政策红线的别墅呢?相关方面表示不清楚情况,不方便表态。环球网记者在度假村工地现场发现,已经开始动工的点式度假房,基本上都是“独门、独户、独院”的独栋建筑,与传统意义上的别墅别无二样。而根据项目投资方上海檀溪集团公司网页要闻显示,2012年2月18日和20日浦江两会期间,300多名政协委员和200名人大代表先后视察了仙华温泉国际度假村。在县委常委、副县长张群环和有关部门领导陪同下,代表委员们视察了人工湖、别墅样板房等。

  环球网浙江频道5月24日浦江报道 (记者 游文彬 赵波燕) 只有138.3亩建设用地使用权,却“以租代征”占用764.61亩土地;相关建设施工许可证还在审批中,工地上的酒店、别墅、人工湖等早已全面开工;温泉还在勘探中,五星级“国际温泉度假村”业已奠基动工……浙江省浦江县仙华温泉国际度假村项目自2010年奠基以来,因一系列“特殊情况”引起了社会的普遍关注。

  仙华温泉国际度假村项目位于浙江省浦江县国家AAAA级景区仙华山景区南部外围地带,占地约766亩,总投资8亿元,由上海檀溪集团有限公司开发建设,计划2013年初投入使用。

  在2010年3月29日的项目奠基典礼上,时任浦江县委副书记、县长戴建平致辞说,“希望仙华街道相关村的干部群众,要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项目建设,为促进浦江经济和文化旅游事业全面发展做出新的贡献。”(来源:2010年3月30日《浦江人民政府网》)

  名为点式度假村,实际是别墅的代名词

  有浦江本地网友“尖锐”指出:仙华温泉国际度假村“以开发旅游资源糊弄群众,卖别墅为实”。网友进行分析认定:光以水寨经营模式和投资额度,注定投资商血本无归。而廉价的土地建成别墅即可收回成本还能有盈余。

  那么,仙华温泉国际度假村项目是否真如网友所言,假借开发温泉而大肆建造别墅呢?

  据资料显示,仙华温泉国际度假村集温泉包括5个人工湖、五星级宾馆和90余幢点式度假房。显然,网友所说的“别墅”就是指这90余幢的点式度假房。

  点式住宅平面一般四面临空,体型比较自由活泼,朝向多,视野广。传统的点式别墅适合于广阔的用地,在欧美地区比较盛行。

  在采访中,浦江县国土局和建设局相关负责人,对于仙华温泉国际度假村的点式度假房是否就是独栋别墅的疑问,表示不清楚情况,不方便表态。而记者在度假村工地现场发现,已经开始动工的点式度假房,基本上都是“独门、独户、独院”的独栋建筑。

  而根据项目投资方上海檀溪集团公司网页要闻显示,2012年2月18日和20日浦江两会期间,300多名政协委员和200名人大代表先后视察了仙华温泉国际度假村。在县委常委、副县长张群环和有关部门领导陪同下,代表委员们视察了人工湖、别墅样板房等。

  在度假村整体效果图上,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在项目中部山坡上,一栋栋的独体别墅掩映在绿树间,盘踞了整个山坡,而五大人工湖和酒店配套呈环状围绕着这些别墅。

  政府出面,度假村别墅项目用地“以租代征”

  据悉,国土部等相关部门早在2003年3月和2006年5月就分别发文,要求各地禁止对别墅类项目供地。那么,仙华温泉国际度假村的别墅是如何通过审批?

  浦江县国土资源局征地办负责人告诉环球网记者,仙华温泉国际度假村项目原名仙华水寨,2002年3月立项,总规划用地面积766亩,实际占地面积764.61亩,其中林地面积为550亩左右。在2009年,由政府出面,以每亩48000元的价格“补偿”了全部766亩项目用地,无论征用或租用,补偿都是一次性付款,至今只剩下极少数村民因个人原因未领款。

  浦江县花院村和戴宅村的部分村民证实了国土局的说法:仙华水寨项目确实早在2004年就开始征用村里土地,戴宅村补偿费用在2005年大部分付清,而花院村的土地补偿款直到2010年才领取。但村民同时也告诉记者,当初征地时并未召开村民大会讨论,被征用的土地也没有签订任何协议或其他书面文字。

  在浦江县国土局的审批档案中有一份《浦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同意仙华水寨旅游项目用地由租用改为征用的批复》,其中显示:“经县政府研究,同意仙华水寨原向村民直接租用的土地(共337.309亩),统一改为由县国土局向村民征用,并转入储备中心,在该项目公开出让的同时租赁给开发商,租用价格按实际支付的征用费收取。”

  所谓“以租代征”,即通过租用农民集体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擅自扩大建设用地规模。国土资源部甘藏春曾公开表示,“以租代征”实质是规避用途管制制度,规避农用地转用的总量控制制度,规避农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土地收益分配制度,是直接进入市场的一种行为。

  早在2005年8月,国土资源部下发《关于坚决制止“以租代征”违法违规用地行为的紧急通知》(国土资发〔2005〕166号),要求各地加强租赁土地的管理,防止擅自将租赁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以租代征”。

  2011年12月初,国土资源部再次下发《擅自改变用途进行非农业建设的紧急通知》,坚决制止企业大规模租赁农地,以各种名义圈占土地,违法违规进行非农建设。

  少批多占,借梅石水库之名圈地建配套

  在浦江县政府提供的《浦江县仙华温泉国际度假村项目及梅石水库工程情况说明》中显示:2003年1月6日,金华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发文,明确该项目总用地面积为230亩,主要用于度假、娱乐等功能建设。其中第一期项目用地为9.2216公顷(计138.3亩,其中耕地8.2亩、林地130.1亩),二期项目建设用地面积90亩。

  浦江县国土资源局分管副局长金文清告诉环球网记者,仙华温泉国际度假村第一期项目用地于2004年1月12日报经省政府批准(浙土字[B2003]第11750号)同意农转用征收。2005年7月19日,138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旅游用地,出让年限40年)公开挂牌出让,浦江一川实业开发有限公司竞得。他说,“二期项目建设用地目前正在省政府受理审批中。”

  根据规定,仙华温泉国际度假村的建设用地只有230亩,这与项目总规划用地面积766亩存在较大的出入,那另外的534.61亩又是以什么名义征用或租用的呢?

  浦江县当地一位部门领导告诉环球网记者,度假村内的五个人工湖就是对外宣称的梅石水库,以项目建设费用抵租金的方式租用给项目建设单位。“梅石水库所涉及的土地,不改变用地性质,不属于建设用地,不需要报批转用,但也按照征地标准给予了补偿。”

  对此,浦江县国土局表示,仙华温泉国际度假村项目所占用的764.61亩土地,除一期公开挂牌出让的138.3亩,和目前正在报批的90亩之外,其余土地都由浦江县国土局向有关村集体按照每亩4.8万元的价格租用,再由政府转租给企业进行开发建设。

  据了解,工矿用地,能源、交通、水利、通信等基础设施用地也属于建设用地。而根据《国土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显然,即使作为水利工程用地,仙华温泉国际度假村项目中另外534.61亩也属建设用地,需经过有关部门审批才能农转用,才能合法施工建设。

  无证施工,规划建设部门监管缺位

  在仙华山景区入口处,醒目地立着“仙华温泉国际度假村”项目的指示牌,沿仙华山旅游公路往里走,逐渐可看到度假村大门、工程现场管理部和围着铁栅栏的工地。环球网记者发现度假村内的所有土地都已被填上土石方;五个人工湖已基本成型,湖面水波荡漾;五星级宾馆主楼已初具规模;点式度假房已开始打基桩……

  卫星地图显示,仙华温泉国际度假村项目依仙华山脚而建,呈“U”字型,周边除了花院村、戴宅村、方宅村等居住点,西边临近浦江的饮用水源地“金坑岭”水库。

  据了解,仙华温泉国际度假村项目自2010年3月份开工建设以来,进展顺利。截至目前,完成了规划指标调整、方案设计,配套工程人工湖已完成并蓄水,绿化和美化工程已完成总量的70%。(来源:2012年2月21日《今日浦江》)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土地使用证》是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等三证的前提条件,而没有三证的建设项目均属于违章建筑。那“仙华温泉国际度假村”项目是否具备了这些相关证件?

  对此,浦江县建设局建筑与管理科的一位工作人员向环球网记者出示了一份度假酒店B楼工程的施工许可证复印件,许可证编号330726201111080101,发证日期2011年11月8日,建筑规模为10524.52平方米(约合15.8亩)。除了这一份施工许可证,当地相关部门无法提供其他相关许可证。

  这位工作人员强调,仙华温泉国际度假村项目至今只有这份度假酒店B楼的施工许可证。对于记者反映工地现场点式度假别墅也早已在施工的情况,他解释说,“建设单位为赶进度,有这个可能。”但他表示具体情况要去看了现场才能肯定。

  对于浦江县仙华温泉度假村项目的具体情况,环球网浙江频道将继续关注。

分享更多
字体:

网友评论

以下留言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不代表MSN观点更多>>
共有 0 条评论 查看更多评论>>

发表评论

请登录:
内 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