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称全国房价收入比逐步接近合理区间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5-24 13:28 来源: 新文化网-新文化报去年全国房价收入比为7.4
《全国35个大中城市房价收入比排行榜》发布,2011年长春的房价收入比为9.5
本报讯(记者 袁孜学) 日前,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发布了《全国35个大中城市房价收入比排行榜》的报告。2011年全国商品住宅的房价收入比为7.4,连续两年呈现回落的态势,并逐渐接近6~7的合理区间。2011年长春的房价收入比为9.5,在35个城市中排名第12位。
全国房价收入比逐步接近合理区间
根据报告,2011年全国商品住宅的房价收入比为7.4,较2010年回落0.4,这是全国房价收入比连续两年出现回落。观察10年来的全国房价收入比,其中3年处于6~7的合理区间,而在2007年和2009年,房价收入比都超过8,其余5年房价收入比则在7~8之间。
解读: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的分析人员对记者表示,中国房地产市场在这10年中引来了发展的黄金时期,整个行业都从中受益,伴随而来的房价上涨也给普通购房者带来了巨大的经济压力乃至心理压力。但是在2011年国家针对房地产市场进行宏观调控以来,房价在逐渐回落,与此同时居民收入又在增长,因此房价收入比在逐渐下降,2012年将会进一步接近合理区间。
长春房价收入比连续第3年上升
2011年长春的房价收入比为9.5,在35个城市中排名第12位,同时也是所有来自中西部省份的城市中房价收入比最高的,这也是长春房价收入比连续第3年上升。
解读: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的分析人员表示:“中部城市基本都是省会城市,对于其所在省份具有比较强的辐射力,也能够吸引大批省内居民前来定居。2007年、2008年后这些中西部地区的省会城市开始了快速的发展,房价也开始逐年上涨,这是导致这些城市房价收入比逐渐走高的原因。”
■分析
房价收入比
能否衡量房价是否合理?
对于房价收入比是否能真实反映当前中国房地产市场的情况,江苏苏鼎房地产研究所所长宋坚对记者表示,由于当前中国人的收入存在不透明等各种问题,因此以此计算出的房价收入比数据不可能反映真实情况。
中国房产信息集团长春机构的高级分析师赵新宇认为:“其实还有一种衡量房价是否合理的方法,就是租售比。”赵新宇说:“正常的租售比范围是1:100至1:230之间,即如果将房子出租,100个月至230个月,大致相当于9年至20年能够收回购房时的花费,那么这个房子就值得购买,我觉得也可以参考这个办法来计算房价是否合理。”
■普及一下
房价收入比合理区间为6~7
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一位参与此次调查的人士对记者介绍,房价收入比是指房屋总价与居民家庭年收入的比值,这也是国际通用的一个指标,一般而言,在发达国家,房价收入比超过6就可以视为出现泡沫,但是鉴于我国的实际情况,6~7应该是我国房价收入比的合理区间。
具体的计算公式为:房价收入比=(商品住宅单位面积价格×城镇人均住宅面积)÷城镇居民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如根据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的数据,2011年长春市商品住宅销售均价为5969元/平方米,人均住宅面积为32.67平方米,城镇居民人均年收入为20487元,根据上述公式可以算出长春房价收入比约为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