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收储万套公租房 低于市场价20%出租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5-29 16:25 来源: 华商网-华商报收储:具有清晰产权,且不超过60平方米的社会房源
出租:公租房租赁站受理收储、验房、签订合同等业务
为解决西安城市“夹心层”住房问题,加快公租房有效供给,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以下简称房管局)日前出台《西安市收储社会房源做为公租房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2012年,西安市政府下达收储社会房源做为公租房任务1万套。其中,新城区800套、碑林区850套、莲湖区800套、雁塔区850套、灞桥区850套、未央区850套、市城改办5000套。这1万套公租房将以低于市场价20%,通过摇号方式交付到保障性住房受益者手中。
收储对象
产权明晰60m
据西安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介绍,收储的社会房源原则上要求应具有房屋使用权证或清晰有效产权证明,收储的城中村安置房应具有市城改办正式批准的城改方案。收储房源的单套建筑面积原则上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对60平方米以上、位置较好的住房也可适当收储,用于务工人员集体宿舍。
如何收储
公租房租赁站可受理
《指导意见》要求,各区、开发区住房保障部门应在交通便利的街区开设一至两个公租房租赁站,用于收储房源和出租公租房,将收储受理、验房、签订收储合同、收房、支付租金以及出租受理、签订出租合同、收取租金等业务集中办公。同时,所收储的房源应与公租房保障对象所需求的面积、位置、租金水平等因素基本一致。
收储租金
略低于市场评估价
收储房源租金略低于市场评估价,收储最低年限为3年。收储租金标准由各区街办初步确定本地的平均租金基准价,区住房保障中心审核,实行一房一价。收储期限内原则上不做价格调整,如果市场价格变动幅度过大,由房屋出租人向区住房保障中心提出申请,双方协商后进行调整。
谁可租住
符合公租房条件者
具有西安市城六区及长安区城镇户籍的家庭或人员,申请公租房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是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西安市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7平方米;二是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西安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按去年人均可支配收入25981元计算,即人均月收入低于1732元。
非本市城六区及长安区城镇户籍的家庭或人员,以及新就业职工申请公租房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是家庭在西安市市区范围内,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7平方米;二是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1732元;三是在西安市连续工作或生活1年以上;四是申请人年满18周岁。
申请人将分别由所在单位或居住街道,区、市住房保障中心进行三级审批和公示。
分配
通过摇号分配房源
取得公租房租赁资格的人员(含单位)根据房屋信息,自行选择拟租用房屋,并携带公租房资格审批表、申请人有效证件到区收储机构报名登记。一套房屋有2位及以上申请人同时报名的,由区收储机构抽签确定配租资格。取得公租房配租资格的人员(含单位)持有效证件到收储房源所在区收储机构实名登记看房。对所看房屋及租金无异议的承租人,在规定时限内,到指定地点与房屋所在区收储机构签订《公租房租赁合同》,过期取消配租资格。
承租
凭有效证件领取房屋钥匙
承租人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缴纳了租金后,可凭有效证件领取钥匙。对已装修和有家具家电的房屋,承租人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缴纳了租金及保证金,领取钥匙,由区收储机构工作人员与承租人到现场对内部设施设备进行交接,并填写交接清单。
同时,区收储机构统一为承租人办理银行卡,承租人须在租金到期日前10日内往银行卡内存入租金。区收储机构对未达到装修标准的收储房源统一进行装修,装修费用平摊到合同期的每个月中,以租金方式向承租方收取,装修垫付款收取完毕后,该房装修归属于房屋业主。
收租
按收储租金的80%收
公租房出租价格实行一房一价,按照每套住房承租价格的80%确定。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当日缴纳租金,租金按收储租金的80%计算。收储房屋超过60平方米的,执行原收储租金。租金由承租人按季度方式支付,实行先缴费,后使用原则;缴纳首期租金以后,承租人须在租金到期日的十日以前缴纳下期租金。如承租人拖欠租金超过一个月,且拒不缴纳的,取消承租资格,清退住房。
退租
须提前1个月申请
租赁期内,保障对象被取消公租房保障资格,需腾退住房,并结清房租等费用。被取消保障资格6个月内未退房的,公租房租金将按照市场价格收缴;6个月至1年内未腾退住房的,按照市场价格1.2倍缴公租房租金;1年以上不腾退的,按照市场价格1.5倍缴纳房屋租金;不退出也不缴纳租金的,将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承租人在合同期内退租,须提前1个月以书面形式告知区收储机构。退租时,房屋内部设施设备如有损坏,承租人应赔偿;如房屋业主退租,须提前2个月提交书面申请,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合租
可自愿组合但须有一名主申请人
合租方式申请租住收储公租房的,采取自愿的方式自由组合,选定一名具备公租房租住资格的申请人作为主申请人,与区收储机构签订《公租房租赁合同》。
已租房咋办
将与房主签合同转入收储和配租
通过西安市公租房资格审核的申请人,以市场价承租的房屋,经房屋业主同意后,申请人和房屋业主分别与区收储机构签订相应合同,直接转入收储和配租。
监管咋保障
承租资格每年复核
各区、开发区住房保障部门将建立起完善、详细的房源电子台账和公租房保障对象电子台账,全面掌握房源信息以及房源收储、存续、退还等详细信息,对公租房保障对象每年进行一次复核,每三年进行一次复审,对不符合公租房保障条件的承租人,应及时清退。
房管局解答
政府收储房东省精力
据西安市房管局住房保障处相关负责人介绍,政府收储公租房源签订8-10年的长期租赁合同对于房东来说省时省力,同时还省了中介费,而且没有空房期。
该负责人介绍,2010年,西安首个公租房项目770套公租房今年将摇号分配,2011年的3.9万套公租房也已开工建设,按照西安市十二五规划要求,十二五期间,西安还将建设11万套公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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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底完成二期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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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组稿件除署名外由本报记者陈思存实习生陈杨采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