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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资本推开玻璃门 参与垄断行业面临双重挑战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5-30 10:22 来源: 国际在线

  国际在线报道(记者 赵阳 王洹星):多年以来,民间资本在进入传统垄断型行业的问题上,始终处在政策允许却无法落实的“玻璃门外”的尴尬境地。但在今年5月,作为落实国务院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新36条”的具体措施,银监会、国资委等六部委纷纷发出细则,表示要打破行业壁垒,鼓励民间资本参与传统垄断性行业。在银行、铁路、医疗机构等行业,民间资本似乎就要“跨门而入”了。

  早在2005年,国务院就印发《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通称“非公经济 36条”),推出了促进非公有经济发展的36条政策规定;2010年5月,《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通称“新36条”)出台,明确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明确禁止准入的行业和领域。虽然有政策规定,但在实际落实中,民间资本始终被挡在电信、金融等行业的“玻璃门”外。

  今年2月,国务院明确了上半年制定出台民间投资实施细则的时限要求。铁路、市政、金融、能源、电信、教育、医疗7个领域被列为2012年鼓励民间资本进入需要重点落实的工作任务。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副院长赵锡军认为,在当前的经济形势下,动员社会各方面资本的意义非常重大。他说:“目前中国经济发展正处于一个非常特殊时期,我们面临经济结构调整、产业升级换代以及发展模式的转变。在这个时候我们更需要动员整个社会各方面的资本,来完成经济转型和产业升级。因为将来市场的主体应该是企业,是各种各样的投资者,而不是政府。”

  今年5月,卫生部、铁道部、国资委、交通运输部、银监会、证监会等六部委连续出台民资进入各领域的细则:支持民间资本参与村镇银行发起设立或增资扩股;鼓励民间资本参股证券期货经营机构;民间资本可以设立股权投资基金投资战略性新兴产业;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以多种方式进入交通运输基础设施、服务和新兴业务领域;社会资本可自主申办营利性或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参与铁路线路、铁路渡轮等场站设施建设……赵锡军教授认为,一系列政策的密集出台解决了政策落地问题,具有现实意义。赵锡军说:“一个很现实的意义是表明了‘新36条’有关规定的落实和实施,表明了决心,同时解决政策落地的问题。”

  在经济增速趋缓的背景下,向民间资本开放更广阔的行业领域,充分激发民间资本的活力与能量,对提振中国经济、促进经济结构转型,使中国经济长期持续健康发展,无疑是具有深远意义的。但民间资本多年来始终未能进入传统垄断行业的现实,也让近期密集出台的实施细则在未来的发展充满变数。对此,赵锡军教授表示,作为传统垄断行业的新入者,民间投资者将面临外部政策环境和市场内在要求的双重挑战。他说:“作为一个新的投资者进入到这个市场,可能面临各种新的挑战,这种挑战有可能是体制机制的,有可能是市场本身存在的。如果市场本身有统一要求,安全方面、专业能力、技术水平、资本规模方面的要求等等,这些要求可能有些民营的投资者目前还达不到。要求对谁都是一样的,这是新进入市场的新入者自己要解决的问题。如果有体制机制的问题,出现市场进入的不公平,在这种情况下就需要政府出面解决准入方面的障碍,以及随后出现的,在经营管理方面的不平等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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