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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企事业单位自建安居房 优先向本职工配售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13 08:59 来源: 深圳商报

  【深圳商报讯】(记者 李秀瑜)记者昨日从市住建局获悉,企事业单位利用自有存量土地建设的安居型商品房,可优先面向本单位符合条件的职工配售,剩余房源面向全市范围轮候在册家庭、单身居民配售。同时,面向人才供应的安居型商品房建筑面积应不低于安居型商品房总建筑面积60%。

  根据《安居型商品房轮候与配售办法》(征求意见稿),由市政府投资建设的安居型商品房,将面向全市范围轮候在册家庭、单身居民配售。而各区政府投资建设的安居型商品房以及城市更新配建的安居型商品房,可优先面向本区轮候在册申请家庭、单身居民配售,剩余房源面向全市范围轮候在册家庭、单身居民配售。

  “开发建设单位利用招拍挂取得土地建设的安居型商品房,应面向全市范围轮候在册家庭、单身居民配售。”市住建局的相关负责人介绍,为三人及以下家庭(含单身居民)配售的安居型商品房建筑面积标准为65平方米左右,四人及以上家庭配售建筑面积标准为85平方米左右。

  “轮候在册的家庭自愿购买低于其家庭人口结构对应建筑面积标准住房的,低于建筑面积标准部分不予补偿。由市主管部门根据本市年度安居型商品房建设规模、轮候家庭分布区域及数量,制定安居型商品房年度实施计划。”住建局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安居型商品房的配售,由开发建设单位具体组织实施。具备配售条件的,开发建设单位应及时拟定安居型商品房配售方案报市主管部门批准后才可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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