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户籍无房家庭可申请轮候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13 08:39 来源: 深圳特区报《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轮候与配售办法》今起公开征求社会意见 户籍无房家庭可申请轮候
窦延文
桃源村三期是深圳市为解决深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而建设的经济适用房住宅小区,该项目使深圳上万家庭从中受益。
■ 深圳特区报记者 窦延文
安居型商品房是我市今后保障性住房的主要供应方式,随着大量安居型商品房项目陆续推出,其如何配售成为市民关注的焦点。记者从市住房和建设局昨日召开的新闻通气会上获悉,《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轮候与配售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今日起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将于7月上旬正式实施。
申购安居型商品房须符合4个条件
据介绍,安居型商品房应当以家庭为单位提出轮候申请,并指定一名成年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同时申请人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应当列为共同申请人。此外,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者,只能作为共同申请人。
根据《办法》第六条规定,申请轮候安居型商品房,应当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均具有本市户籍;
2、申请人按规定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下同)累计缴费5年以上,或者申请人依照《深圳市人才认定办法》经认定为人才且按规定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3年以上;
3、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在申请受理日之前5年内未在本市转让过自有住房;
4、申请人、共同申请人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此外,年满35周岁的单身居民符合本规定条件的,可以个人名义提出轮候申请。
申请轮候采取两种方式
满足安居型商品房轮候条件的申请人如何申请轮候?《办法》规定,采取网上申报或现场申报两种方式,提出申请,经审查材料齐备且符合规定形式的,载入轮候册并发放受理回执。
采取网上申报的,登录市主管部门网站(http://www.szjs.gov.cn),按要求填写《轮候申请表》,并按约定时间,备齐材料向市或区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现场申报的,在市、区主管部门指定地点领取或登录市主管部门网站下载《轮候申请表》,按要求填写后,备齐材料向市或区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市或区主管部门应当协助申请人录入《轮候申请表》相关信息。
以入户或首次缴纳社保时间确定排序
《办法》第十六条提出,将轮候分为首次轮候和日常轮候,排序规则分别规定如下:
1、首次轮候。即针对我市存量的住房保障对象开展的集中受理轮候申请。以申请人迁入本市户籍时间与在本市首次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中较早的一项确定其轮候顺序。申请人迁入本市户籍或在本市首次缴纳社会保险时未满18周岁的,统一以其年满18周岁当日确定轮候顺序。
2、日常轮候。即针对在首次轮候截止后增量的住房保障对象开展的常态化受理轮候申请。申请人轮候顺序以市或区主管部门发放受理回执时间的先后确定,依序排在首次轮候申请人之后。
为倡导人文关怀和以人为本的理念,《办法》对残疾人、60岁以上(含60岁)鳏寡孤独老人、经民政部门认定的抚恤定补优抚对象等特殊群体,体现了一定的政策倾斜,即在轮候环节,可不受缴纳医疗保险的时间限制,直接参与轮候;在配售环节,开发建设单位应当确定一定比例的房源指标,向上述人员定向配售安居型商品房。
据了解,为进一步提供安居型商品房配置效率,确保有限的安居型商品房房源尽可能惠及更多的住房困难群体,真正体现安居型商品房保障属性,《办法》借鉴了香港公屋的做法,将选房结果和轮候资格挂钩,规定在册轮候家庭、单身居民其原轮候排序作废若干情形:1、三次入围选房而未选定住房的;2、签订认购协议书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买卖合同的。
以不低于1∶2比例确定入围名单
根据《办法》有关规定,符合认购条件的在册轮候家庭、单身居民,可根据开发建设单位发布的配售公告,结合自身意愿,在规定时间内向开发建设单位提出书面认购申请,申请人数多于房源数量的,则按照不低于1∶2比例确定并公布入围选房的家庭、单身居民名单。
开发建设单位根据可供房源数量、户型面积和入围户数等,组织入围选房的家庭、单身居民选房。入围选房的家庭、单身居民放弃选房的,由排位在后的家庭、单身居民依次递补。市主管部门、监察部门和公证机关对选房过程实施监督。
10年后可申请取得完全产权
《办法》规定,安居型商品房配售面积按照以下原则确定:三人及以下家庭(含单身居民)配售建筑面积标准为65平方米左右;四人及以上家庭配售建筑面积标准为85平方米左右。轮候在册的家庭自愿购买低于其家庭人口结构对应建筑面积标准住房的,低于建筑面积标准部分不予补偿。
据介绍,根据《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安居型商品房采用“定房价、竞地价”或“定地价、竞房价”的方式确定开发建设单位。除“定地价、竞房价”方式外,安居型商品房的最高销售价格将不会超过其市场评估价的70%,并且自签订买卖合同10年后,安居型商品房产权所有人可以根据有关政策规定,申请取得完全产权。
征求意见6月24日截止
市住建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说,此次公开征求意见自今天始,市民须于6月24日前通过邮寄或者电子邮件的方式将意见向该局反馈。
邮寄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8号设计大厦9楼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住房改革与发展处;邮政编码:518031;电子邮箱:zhengzd1982@163.com;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址:http://www.szjs.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