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鼓励引导民资进入市政公用事业领域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20 10:53 来源: 工人日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实施意见
鼓励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市政公用事业领域
本报北京6月19日电(记者赵剑影)记者今天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获悉,该部近日发布了就进一步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市政公用事业领域的实施意见。
该实施意见指出,民间资本参与市政公用事业建设,应与其他投资主体同等对待,不对民间投资另设附加条件。凡是实行优惠政策的投资领域,其优惠政策同样适用于民间投资。
对于民间资本进入市政公用事业领域的途径和方式,实施意见提出,开放市政公用事业投资、建设和运营市场,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和运营。允许跨地区、跨行业参与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与运营;鼓励民间资本采取独资、合资合作、资产收购等方式直接投资城镇供气、供热、污水处理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等项目的建设和运营;鼓励民间资本以合资、合作等方式参与城市道路、桥梁、轨道交通、公共停车场等交通设施建设;鼓励民间资本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模式,进入城镇供水、污水处理、中水回用、雨水收集、环卫保洁、垃圾清运、道路、桥梁、园林绿化等市政公用事业领域的运营和养护。
该实施意见还明确提出,在招标、评标等环节中,要平等对待民间资本,严格按照招投标程序,择优选择特许经营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