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建行爆炸案二审主犯获死刑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26 15:29 来源: 北京晚报新华社武汉讯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昨天对武汉特大银行爆炸案作出二审宣判,裁定驳回三个上诉人的上诉,维持一审判决。主犯王海剑一审被判死刑,从犯王伟、王安安分别被判有期徒刑10年、6年。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查明,2010年10月,被告人王海剑开始自学制造爆炸物,并与被告人王伟、王安安等人共同测试爆炸物效果。三人多次预谋通过爆炸的方式抢劫银行运钞车,并确定各自的分工。同年8月,因害怕受到处罚等原因,王伟、王安安表示不再参与犯罪。
2011年12月1日17时30分许,当银行职员提着钱箱准备送上运钞车时,王海剑通过遥控装置引爆事先安置好的爆炸物,然后骑摩托车逃离案发现场。爆炸当场致2人死亡,15人受伤,并致财产损失10多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