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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拟明确规定地方政府不能举债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27 14:50 来源: 荆楚网-楚天金报

  楚天金报讯 据中新社电 昨日上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了预算法修正案草案等4部修订草案,部分草案新规定密切关系社会热点。

  针对部分地方政府债务上升的情况,预算法修正案草案明确规定,地方政府不能举债。昨日初次审议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修订草案规定,每年农历九月初九(重阳节)为老年节,该草案还确立了在社会优待方面,应对常住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外埠老年人实行同等优待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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