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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事业单位改革推过渡式保障退休待遇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7-02 17:20 来源: 《财经》杂志

  佛山事业单位改革镜鉴

  作为先行试点地区,佛山的事业单位改革制度设计和路径,或可借鉴

  6月27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一行人抵达佛山,就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进行调研。自佛山市宣布完成阶段改革,仅这一周,他们已接待了三拨“考察团”。

  事业单位改革大幕启动。这项涉及4000万人利益调整的重大政策,除考验改革者的决心外,也考验着实施方案、配套制度的设计水准。作为中国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五个试点省之一,早在2007年,广东即出台了《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试点指导意见》和《省直事业单位模拟分类目录》。而佛山是唯一的分类改革试点城市。

  佛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下称市编办)副主任毛乐萍解释,佛山的改革基础较好,市下设区,建制完整,经济条件好,因而被定为试点。而且,佛山是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市,事业单位改革本身可视为行政体制改革的一部分,有政企、政事分开之意。

  至2011年底,在佛山市直一级,原216个事业单位,削减46个,23个经营服务类事业单位转为企业或被撤销,另外23个被重组。

  分类博弈未休

  此轮事业单位的改革目标是,最迟至2015年,先在全国完成事业单位分类:承担行政职能的,回归行政机构序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逐步转为企业;从事公益服务的,继续保留在事业单位序列、但强化其公益属性(参见《财经》2012年第11期“事业单位改革启幕”)。分类直接决定未来各单位是否能够以及享受多少财政资金,因而是博弈最激烈的一环。

  佛山市编办的分类原则较为严格:行政类事业单位,只能是目前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以及有明确法律法规授权、按程序批准设立的事业单位。所谓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即部分承担国家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其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享受与公务员同等待遇。被归入行政类事业单位,就意味着回到公务员序列,因而大量机构都想挤进这道“窄门”。

  首轮上报中,佛山市直一级的全部30多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均进行了申报,一些非参公管理单位,也申报此类。佛山市住建委下属的事业单位——城市建设档案馆,就认为自己有档案管理职能,应当隶属行政类。“严格说来,真正的档案管理职能只有市档案馆有,其他各单位自设档案馆只有整理、收集、开发等职能,不存在被划入行政类的可能。”佛山市编办人士说,这家单位现被列入全额拨款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佛山公益类事业单位又分三类,公益一类承担基本公益服务职能,享受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二类承担部分公益任务,财政部分拨款,公益三类则以自主经营为主,承担政府委托的公益任务时,以政府购买的形式享受财政拨款。

  虽然行政类和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都可获得财政全额支持,但两者“获益”程度却有不同。佛山市政府人士称,回归公务员序列的行政类单位,相较于公益类事业单位,在工资、办公经费和退休金等方面,会比后者多出五分之一到六分之一。更重要的是,一旦手握行政权力,与公益服务类机构有本质区别。比如,在已经划归行政序列的殡葬管理所、卫生监督所、公路局等单位,均有明确行政执法功能。

  数百家事业单位涉及到佛山几乎所有的政府部门,“作为婆婆,主管单位不愿下辖单位被撤销或转企。”毛乐萍说,市编办无法协调如此巨大的利益群体,最终定夺的,是市长协调会,即由市领导直接协调。

  为减少改革阻力,佛山市编办将未“入围”行政序列的单位暂时列入公益类,并称需等待省编办意见。目前,佛山60%以上的事业单位留在公益类中。改革前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一般被认定为公益一类,改革前差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一般被认定为公益二类。“如果省编办不批,就没法进入行政类。”上述市编办人士解释,“这是一种推行改革的策略,最大程度减少社会震荡。”

  据《财经》记者了解,目前各省对行政类事业单位的标准,仍在与中编办磋商,希望能有所放松。

  过渡式保障退休待遇

  佛山改革中,力度最大的是被削减的事业单位。23家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或被撤销。

  被转为企业的,多为经营职能突出,已长期不承担公益职责的单位,比如佛山市电影发行放映中心、佛山市机关印刷厂、佛山市红星影剧院等。被撤销的单位,大多已长期经营萎缩,或本身就是空壳单位,比如佛山市计划生育培训中心、佛山市生殖健康服务中心等。

  对被撤销、转企的单位来说,退休后的待遇差别是主要的改革阻力。

  中国的养老保险制度,存在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双轨制”,从全国范围来看,目前公务员、事业单位职工,平均每月退休金约为4000元-5000元,达到其退休前个人工资的80%,且无需个人缴纳养老金,由财政统一承担。而企业职工在职时需按个人8%、企业20%的比例缴纳养老金,退休后月均退休金仅为1500元左右。

  因此,在事业单位转为企业后,便面临前后两种养老制度如何衔接的问题。对此,佛山的基本思路是:要让被改革者有良性预期,否则改革是推行不下去的。

  对转企的事业单位,已退休人员按照老人老办法,保留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待遇;而其他人员从编办发文起的下一个月,按照企业标准缴纳、领取养老保险。自2008年至2012年的五年过渡期内,如按企业标准计发基本养老金低于原有待遇,差额部分由财政按比例给予补贴,补贴比例2008年为90%,以后每年递减20%,2013年以后办理退休的人员不再补差。

  对被撤销的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也有补偿机制,按照人社部门标准,对其工龄进行买断,经济补偿首先由单位的结余资金中支付,不足由主管部门、人事、财政三家审核埋单。

  佛山市编办人士透露,改革开始第一年,佛山市财政为各项补偿支付数千万元。

  此举解决的是“双轨制”的衔接问题,但企业和事业单位的退休金“双轨差距”依然存在。为解决“双轨”间的鸿沟,自五年前起,佛山市在全市范围停止了事业单位退休金的上调,而改以较大幅度提高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以期“后来居上”。

  目前,佛山市企业养老金月均超过1720元。不过这一水准,距离事业单位退休金仍有差距。被转为企业的佛山市电影公司董事长梁国基就表示,自己未来的退休金将缩水三分之一。

  而弥合这一差距,事实上是全国事业单位改革未来的重点。为保改革顺利进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给出的方向是: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这意味着,公益性事业单位也将参照企业职工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并建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业年金制度,其意即在逐步取消养老金“双轨制”,并以新的职业年金制度,补偿事业单位被改革后“损失”的退休金。

  深层次改革

  对佛山已经完成的阶段性改革,北京一位长期研究事业单位改革的学者表示,佛山经济基础较好,以财政对被改革者进行补偿,确保平稳过渡,可以理解。但纵观目前已开始改革的地区,激烈的博弈都围绕着被改革者的利益——财政拨款、编制、公权力,这些博弈难免有隐秘化和内部斗争的趋势。

  他认为,中央对事业单位改革的重要出发点,是促进公益事业,因此公众对分类改革的评价、对其所提供公益服务的意见,不应当在改革中缺失。“改革中有讨价还价很正常,政府给予被改革者补偿也合理,但不应当忘记这个初衷。改革不是简单的利益再分配,而是促进公益事业发展。”

  《财经》记者了解,各地事业单位改革多在摸底、清理整顿阶段,地方一面等待配套政策、一面试探中央改革决心,少有实质动作。

  以北京为例,自2011年8月起,全市事业单位总量与事业单位编制已冻结,禁止新增,而且比照中编办下设事业单位改革局,北京市编办下也新设事业单位改革处。但作为改革的主导机构,该处处长4月接受媒体采访时称,北京的改革目前尚无实质内容。

  在另一个事业单位改革试点省份山西。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已经完成,官方发布消息称,清理规范后,山西省撤销了1237个职能萎缩或消亡的事业单位,但其间“无一人下岗”。事实上,山西部分地区利用这次改革的机会,将过去未经编制部门认可、由各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提拔的干部合法化。

  佛山的改革,也提出一些新问题。佛山市所有被保留的事业单位,均保留了原有行政级别。毛乐萍说,这可能要改革的下一步,即按照政企、政事分开原则,斩断事业单位与主管政府部门的行政依附关系,使其建立法人治理结构,成为真正的市场主体。

  而这牵涉到行政体制的改革,显然更为艰难。

  建立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也是广东省的改革方向之一。为此,2010年广东省先后出台一系列指导意见,并在广州、深圳和珠海市开展法定机构试点。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认为,事业单位建立法人治理结构的要义,包括机构负责人的任命权、人员聘用的自主权。关键在于这次改革的成功与否,党政机关愿不愿意放权,这是事业单位走向“无行政主管”的必经之路。

  但这条路注定不会平坦,据《财经》记者了解,一些已完成改革,与行政机关脱钩的事业单位,已经转制为企业。虽然在财政资金、人员任免上与“上级主管”已无瓜葛,但其承接的主要业务,仍由原上级主管单位直接交办,并不参与公开竞标,外部社会组织、科研单位无法“插手”,理想中的公开竞争并未出现。因此,这改制后的单位,虽然在形式上已走向市场,但仍非真正意义上公平竞争的市场主体。

  【作者:《财经》记者 左林 实习生 白亚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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