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更多
字体:

无锡一地块折价32%出让 企业仍获1.28亿收益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7-04 18:24 来源: 《财经网》

  盛高置地在签订土地竞拍合同两年半后,并未缴清土地出让金,还获得了部分减免

  【财经网专稿】 记者 张盈 又一家房企为在楼市高峰期的狂飙突进付出了代价。

  7月3日,盛高置地(0377.HK)发布公告,拟向恒大地产(3333.HK)出售无锡锡山区地盘面积26.33万平米的一幅土地,交易定价9.66亿元。

  记者查询得知,这幅编号锡国土2010-9、名称XDG-2009-104的土地位于无锡锡山区,2010年2月8日,由盛高置地的全资附属公司苏州润建置业以14.2亿元竞得。当时正值这轮宏观调控来临之前的楼市高峰期,这幅土地溢价率高达22%。

  盛高置地拟在这幅土地之上打造商住综合项目,划分为B1~ B5 5个相邻的地块进行分期开发。两年半过后,盛高置地出人意料地向恒大地产出售这幅土地,9.66亿元售价相对当初土地竞拍价有约32%的折让。这意味着它在这宗土地出售中,损失高达4.84亿元。

  但盛高置地披露,通过这幅土地出让,它将获得1.28亿元的收益。据了解,在与无锡国土局签订土地出让合同超过两年后,盛高置地只获得了B5地块的土地使用权证,地盘面积仅为5.3万平米。

  早在2009年12月,财政部联合国土部等五部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为“《通知》”),对土地出让价款分期缴纳行为进行规范:分期缴纳的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一年,特殊项目可以约定在两年内全部缴清,且首次缴纳比例不得低于全部土地出让价款的50%。

  从公告披露来看,即便依照两年内缴清的从宽标准,盛高置地和无锡国土局也未能做到合规。同时,盛高置地削价出售土地使用权,不仅未带来财务亏损,反而有1.28亿收益。这意味着,无锡国土局很可能对土地出让合同确定的14.2亿元进行了减免。而《通知》明确规定,土地出让收入严谨擅自越权减免缓缴或变相减免。无锡国土局此举已构成违规。

  记者未能联系到无锡国土局和盛高置地人士对此做出述评。

  7月4日,盛高置地和恒大地产分别以1.76港元和4.09港元报收,当日录得2.92%和3.02%的涨幅。

分享更多
字体:

网友评论

以下留言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不代表MSN观点更多>>
共有 0 条评论 查看更多评论>>

发表评论

请登录:
内 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