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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药启动王老吉维权 加多宝称未收到诉讼函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7-05 07:27 来源: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黎宇文 李香才

  5月9日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的裁决,并没有成为广药集团与鸿道集团“王老吉”商标之争的结点,这场征战的范围正由商标波及到渠道经销商乃至王老吉品牌本身。

  7月4日,广药集团两家代理律师事务所召开媒体沟通会正式宣布,针对市面上存在的大量有“王老吉”字样的非广药集团授权生产的凉茶,广药集团全面启动法律诉讼程序进行维权,目前加多宝公司和侵权王老吉凉茶的销售商已经被广药集团告上法庭,并获得立案受理。

  当日,加多宝集团也对此进行了回应,称公司尚未收到法院送达的有关被诉“侵权”的相关诉讼资料,如收到法院正式文书,公司将进行法律研究并依法应诉。

  广药起诉经销商已获受理

  根据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5月9日的仲裁结果,鸿道集团停止使用“王老吉”商标。而仲裁结果出来至今已一个月有余,中国证券报记者调查发现,目前市面上仍然存在鸿道集团子公司加多宝生产印有“王老吉”字样的红罐王老吉在销售。

  对此,广药集团表示,5月9日的仲裁结果一出就具有法律效力,广药集团即可依据仲裁结果,对市面上存在的侵权产品进行查处。

  据广州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马立俊律师介绍,已有两起因涉嫌销售侵权王老吉凉茶的销售商被起诉,分别是广州新供销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和东莞嘉荣超市有限公司,目前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和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已经分别立案受理。

  在新闻发布会上,记者见到了由广药集团提供的郑州、北京、唐山等地工商部门查处加多宝产王老吉后开具的《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决定书》,这些文件显示,工商部门接到相关投诉后,已经采取行动,对当地涉嫌侵犯王老吉第9095940号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加多宝王老吉进行查处。

  加多宝对此回应称,法院受理并不等同于加多宝产品侵权,加多宝如收到法院的诉讼材料会依法应诉,依法维护自身及合作客户的正当权益。

  撤销裁决可能性不大

  在工商部门已经开始查处加多宝集团所生产的带有“王老吉”字样凉茶的同时,加多宝集团6月29日发布声明称,“王老吉商标”案仍处于诉讼期,鸿道集团及加多宝公司目前仍然拥有王老吉商标的使用权,有权生产和销售带有“王老吉”字样的凉茶产品。事实上,市面上也仍然有生产日期在5月9日之后的加多宝产王老吉凉茶销售。

  上海严义明律师事务所主任严义明律师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该裁决属于终审裁决,具有法律效力。只要法院没有宣判撤销这个裁决,裁决结果始终有效。虽然加多宝集团已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但是,只要法院没有宣判撤销裁决,该裁决结果都始终有效。

  从以往的裁决案例来看,此次裁决撤销出现的可能性很小,因为裁决委员会一般都会在裁决之前就有可能对出现的这些问题争议和考虑过,严义明表示。

  此外,双方在产品的包装专利权上也仍存在争端,加多宝集团表示,红罐凉茶知名商品的包装装潢权利始终属于加多宝。而广药集团则表示,“王老吉”商标品牌过去、现在都属广药所有,“王老吉”至今未改名,也没有换特有装潢,“王老吉”知名商品连带其特有的装潢为知识产权人独有。

  而据知情人士透露,广药集团与加多宝在十多年前就已经合作,外包装设计当初由谁创制难以界定,但是加多宝曾经申请过“王老吉”外包装的专利,不过现在已经过期,而广药集团新推出的广药红罐“王老吉”的外包装已申请到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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