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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收费项目半年增加30多项 钻政策空子动歪念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08-19 00:00 来源: 中华工商时报

  本报记者王洋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您?”交通银行的客服代表热情地问道。

  “我想咨询一下,单位让我们办工资卡,这个如何收费?”记者在电话里问。

  “是这样的,要收5元的工本费,此外必须有单位证明,否则会有一年10元的年费。”

  “好的,谢谢。”

  打完这个电话,记者还是一头雾水。自今年7月1日起,银行业金融机构被要求取消了34项收费,其中一项就包括“本行个人储蓄账户的开户手续费和销户手续费”。尽管银行对于开一张存折都采取了免费服务,可是要想与存折一起办张新卡就要收费了。而一般来说,大多数人都会选择开一张存折的同时也开一张卡。如果银行将“个人储蓄账户的开户手续费”定义为存折的零费用的话,那么新卡就还是会理直气壮地收取相应的工本费。

  一家国有银行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银行给客户提供银行卡,就应该收取工本费,这无可厚非。但是记者不明白的是,为什么同样是借记卡,有的银行却可以提供免费的卡并且完全不收取年费、小额管理费等费用?难道各家银行不能够有一个统一标准?

  钻文字的空子

  8月2日,国家发改委披露银行违规收费调查结果,针对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等六家银行和两家农村信用社存在的违规收取人民币个人账户密码挂失费的行为进行了批评和处罚通知。同时,通知还指出,邮政储蓄银行、兴业银行等三家银行总行擅自推迟取消人民币个人账户密码挂失费时间,也将一并依法处理。

  但是,细看这次银行业“部分免费”风波,前前后后,监管层并非没有给足银行时间。早在今年3月,银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改委下发《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免除部分服务收费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今年7月1日起取消11类34项服务收费,其中包括密码修改手续费和密码重置手续费。

  但目前看,银行并未予以足够重视。在预热4个多月,正式执行一个月后,还是被迫走到不得不强制查处的局面。

  在解释公告中,大多银行大诉“苦衷”,表示违规收费的原因是对政策解读失误,称注意到了《通知》中的密码修改费和密码重置费,但是,由于密码挂失费没有被明确提及,所以没有进行免除。但是,为何在领会《通知》精神时要往这个方向理解,而不是在收取费用的时候琢磨一下收取密码挂失费是否违背《通知》规定,是否合适呢?银行会不会这么笨?

  显然,银行是钻了表面文字的空子,我收取的是密码挂失费,并没有收取密码重置费啊!不能说我不对吧!诚然,在业内看来,重置密码有其风险成本,流程繁琐也是为了明确责任。只是,在责任的每一步,银行都没有忘记收费。

  又如,建设银行8月5日发布的《关于退还客户密码挂失手续费的公告》中称,“对因使用现金缴费或已销户而无法退回原账户的,请客户凭身份证件或7月1日至7月5日期间的密码挂失收费凭证到原挂失网点办理退费手续”。但是,退款环节如此繁琐,会不会有客户就不去索取这笔费用呢?

  难以消除的理直气壮

  除了在规定的旧项目上打擦边球。部分银行又在别的收费上动起了新脑筋。兴业银行官网近日发布通知称,将于2011年7月1日起,对开户满3个月,且3个月内日均余额小于300元(含)的人民币个人活期存款账户,每季收取3元/户的账户管理费。3个月内日均余额大于300元或开户未满3个月的账户暂不收费。

  再比如,6月1日,光大银行公布,从6月起对开通“个人短信通”服务的借记卡账户按3元/月的标准收取服务费。在此之后,仅有招行、交行、华夏、平安在短信提醒业务方面是免费的。

  此外,2010年以来,信贷收紧使商业银行传统的存贷利差收益缩水,中间业务收入成为各家银行看重的盈利增长点。银行开始大刀阔斧地加收或调整服务项目手续费,零钞清点费、跨行取现手续费、密码重置费、短信通知费、小额账户管理费、打印对账单费等。据公开资料显示,仅2010年半年时间,银行的收费项目就增加了30多项。

  对此,商业银行则有自己的说法,“客户所享受的服务也在不断增加,多数服务是需要人力物力支持的,所以增加费用在所难免”。在收费问题上,银行业似乎一直理直气壮,银行业协会也甚至声称:合规合理的收费应多多益善。然而,如何界定“合规合理”?而怎样才是“质价相符”的服务项目也始终没有清晰的定义。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某国有银行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作为员工来讲,他们认为银行是否乱收费不好界定,按说银行提供给你服务,就应该收费,即便这项服务毫无物质成本,也有柜台人员的人力成本摆在那里。此外,对于银行对公业务来说,某些收费是考虑到银行的综合收益率。“如果不收取此项费用,那可能我们贷给企业款项的利率就会高,反正最终银行要拿到的那部分利润是固定的。”

  专家称银行收费须有法可依

  如今,针对已经发生的违规收费行为,国家发改委和银监会的处理主要在于两点:一是责令退还收费,二是给予行政处罚。这样的违规成本,对商业银行的约束十分有限。首先,退还本不该收取的费用,对违规的银行不构成任何利益影响。其次,两部门都没有具体透露相关行政处罚的金额,就银行的资金实力而言,这样的处罚也显然不致伤筋动骨。再次,违规收费的曝光不会对相关银行构成信誉损害。由于商业银行的特殊地位及服务垄断性,乱收费事件被曝光后,相关银行甚至难以感受到信誉受损导致的经营压力。

  中国银行业协会相关负责人前不久表示,正在酝酿年内推出关于引导提高信息透明度的相关规范。对此,金融消费者希望其做法不要“雷声大、雨点小”。国家发改委去年7月就已透露起草新的《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到目前仍没有兑现当初所称的“尽快出台”,让深受银行服务收费困扰的消费者感到不解。当务之急是出台一项体现较强保护消费者权益力度的《管理办法》,这比银行业协会酝酿中的规范更为重要。

  此外,有专家称,收费是银行与储户之间的利益分配与调整,不合理收费实际上是银行在向消费者转嫁成本。很多银行在推广新业务的过程中,存在信息不透明,收费不合理等问题。业内人士表示,银行向客户履行告知义务的积极性远远低于其推广新业务的热情,随着网上银行、手机银行以及各项增值服务的不断推出,银行的中间业务收入爆发式增长,但消费者需要有一本“明白账”,可银行在收费方面却始终是“雾里看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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