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小微企业需建多层次金融体系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0-18 01:26 来源: 每日经济新闻每经记者 陈舒扬 杨芮
10月1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制定了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金融和财税政策措施——金融方面从加强信贷支持、拓宽融资渠道、完善金融监管和规范民间借贷等出台了六条金融措施,以改善小型微型企业面临的融资难问题;财税方面则从加大财税扶持和扩大扶持资金规模等,以减轻小型微型企业的税收负担。受此消息提振,13日中小板的表现不俗。
近日,温总理透露,很快将出台落实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36条”的细则。新政策究竟会产生怎样的作用?是否能给小型微型企业和民营经济带来曙光?今天,我们邀请两位专家对此进行解析。
金融体系应多层次发展
NBD:12日国务院确定了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金融和财税政策措施,提出要细化对小型微型企业的差异化监管、适当提高对小型微型企业贷款不良率的容忍度,您怎么看这几项新政?
白澄宇:我认为提出差异化监管比较有价值,但这还必须由银监会最后通过监管制度、变成银监会正式出台的监管办法来落实,这样才有实际的约束力和政策效力。
差异化监管这次单独拿出来说是一个很好的信号,我们早就呼吁,金融体系应该多层次发展,适用于不同的金融机构,应该有差异化的监管办法,不能一刀切。为小微企业提供服务的小金融机构,不能用大银行的监管办法,这次国务院会议提到这点,意味着这已经提到了议事日程上,有关部门可能会在监管制度上作出一些调整。
NBD:新政提到强化小金融机构重点服务小型微型企业、社区、居民和“三农”的市场定位,怎样去强化这个“市场定位”?这里小金融机构指的是哪些机构?
白澄宇:小额信贷在国内就是因为定位不清,出现了混乱。小额信贷在国际上和最初引进到国内开展的时候,就是对贫困低收入人口和微型企业(个体工商户)提供金融服务的,它针对的是微型企业,而不是中小型企业。但是现在由于缺少监管措施,造成小额信贷的概念混乱,小到几万、大到几千万,都称为小额信贷或小额贷款。这样一来,很多为小额信贷、微小企业发展制定的政策,往往因为概念的混淆和监管的不落实,被没有真正做小额信贷的机构所享有,真正做小额信贷的机构在政策上反而处于不利的地位。
今后的政策同样应该明确,什么是小企业、什么是微小企业,得有一个定义,服务于微型企业的金融机构也应该有一个明确的定义,同时有一个明确、严格的监管。现在是500万以下统称微小型企业贷款,但我们认为微型企业和小型企业应该还有一个市场分层,因为它们在贷款技术和风险管理上不一样,在贷款额度上也有差别。微型企业的贷款成本应该说比小企业还高,在利率等各方面应该还需要一些更针对性的政策。
当年人民银行、银监会出台小额贷款公司管理意见的时候,定的是注册资金500万,单笔贷款不超过5%,按500万的5%来定,这个额度是适合微小企业的,但是现在很多小额贷款公司资金已经上亿,一亿的5%,和最初设计的额度差异就很大。
对小金融机构的明确定义,需要人民银行、银监会更具体的制度安排,可能还需要与发改委协商,什么是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贷款,并且要和政策配套。
NBD:您认为大银行在扶持小微型企业上应该有什么样的作为?
白澄宇:刚才已经提到,金融市场是多层次的,针对不同的市场,应该有不同的金融机构来提供服务,大银行主要满足大企业需要,中小银行满足中小企业,社区银行满足个人、微型企业和农村地区的农户。微型贷款的额度比较小和分散,是个人贷款,这要求有一个能够深入社区、深入贷款人家庭的零售队伍,而大银行往往是做大贷款、批发贷款,他们一般没有这样的技术和能力,需要小银行、能在社区开展工作的银行,或是合作制的金融机构来完善金融体系。
减税短期就能够见效
NBD:国务院此次制定的政策,哪项对小微企业最管用?
冯兴元:最实在的是减税。根据现在发布的政策,短期能够起效的就是减税这项措施。实际上,小微企业的税负相对是较重的,这是因为他们大多是在竞争性领域,虽然物价在上涨,但是基本上竞争性领域的物价即产品价格还是有所下降,而另一方面有关土地等资源、劳动力,资金的成本投入都在不断上升,如果是农业企业的话,生产要素方面的投入也在上升,所以小微企业的生存环境是在恶化的。
如果税费能够降低的话,小微企业所能够承担成本压力的能力也就相对会提升,承受产品售价下降压力的能力也会提升,包括工资与附加工资成本上升的能力也会提升,这会产生一个良性的联动效应。小微型企业要发展,还需要资金和资本的投入,这就需要解决融资难的问题。而政策中还强调了主要加大对符合国家产业和环保政策、能够吸纳就业的科技、服务和加工业等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这就限定了被支持的小微企业的范围,而且不好划定范围,实际实施起来的难度也有所增大。
NBD:国务院提到要提高对小企业贷款不良率容忍度,您如何看?
冯兴元:实际上现在很多银行的贷款容忍度经常为0。很多银行对信贷员的要求是不允许发生不良贷款,实际上这并不合理,也不现实。因为正常情况下,假使100笔贷款中有1笔出现问题,那也是正常的,等于利率扣除1个百分点,银行在风险定价时将利率提高1%即可弥补潜在的损失。这说明,所谓的提高对小企业贷款不良率容忍度,看上去貌似是不遵守金融纪律,但实际上是回归了金融规则与贷款纪律,即承认存在违约率,将其控制在1%或者1.5%之内,那就是很正常的放贷行为,就体现了金融规则与贷款纪律,只要实行风险定价即可。
鼓励民间投资势在必行
NBD:近日,温总理透露,很快将出台落实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36条”的细则。针对民间投资,您认为其障碍主要存在于哪些方面?
冯兴元:民间投资的障碍主要是法律风险较大以及政府对金融与产业进入的管制。法律风险尤其是资金链紧张时,借款会从原来的固定人员借款转向“拐弯抹角”的借贷,这样就会存在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变相集资等法律风险。资金链一旦断裂,法律罪名即被坐实,就会触犯法律。
NBD:新“36条”出台时,浙江省也配套出台了一些措施。据您了解,这些政策是否发挥了作用?
冯兴元:政策的作用还在于实施。浙江即使有这些政策的支持,但是上面所提到的法律风险还是不能规避,只要资金链断裂,即使日常融资,风险也相当大。此外,很多重要行业民资不得进入,金融行业更是如此,小贷公司只是开了一个小口。
NBD:您有什么建议?
冯兴元:减少管制,允许准入,这非常重要。民间投资有两方面的要求:准入条件和资金。如果宽松环境,减轻税费,民间资本自然而然就会进入。所以在民间资本这方面主要是减少管制,放松市场准入。民间投资现在的趋势是由纯粹的产业投资,转向产业投资基金、风投、私募基金等资本运作,即产业资本转化为金融资本,然后由专门的有限合伙人找寻特定的行业和领域进行投资。而现在的困境是很多的竞争性领域利润非常薄,资金纷纷撤出。
NBD:哪些行业和领域引入民间资本的条件更成熟?
冯兴元:范围很大,如国家垄断行业基本上一旦放宽民间资本都会介入,比如石油、化工、包括航空航天、军工等。单个的民营企业资金可能会不够,但通过资本运作,再加上低廉的外来资本,如果能开放市场,资金是容易募集到的,不会成为民间资本进入或参与的障碍。
对话记者
陈舒扬杨 芮
对话嘉宾
白澄宇 商务部国际经济交流中心
扶贫处处长冯兴元 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
天则经济研究所副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