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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自我管理实现高效采购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2-15 20:30 来源: 中国政府采购报

  【集采机构提高政采执行力系列报道?上海行】

  在采购业务人员仅有15人的情况下,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实现了采购规模30%以上的年均增速。这些成绩来自于采购中心科学化的管理理念和途径----

  本报记者 梁爽

  在政府采购领域,“管理”一词似乎是监管部门的专有名词。对于集中采购机构来说,做好执行工作才是根本。而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记者看到了一个与众不同的集采机构,在这里,采购中心综合管理部实现了对内部的统筹管理。

  不过,在中心主任孙昭伦看来,内部管理不仅仅是综合管理部门的事,采购中心每一位员工还要善于在工作中实现自我管理。

  采购项目实行“三分”管理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自2008年年底实行整建制划转以来,采购中心进一步规范业务流程,梳理了自2003年以来的24项业务规定,并在此基础上创新实施分类、分层、分阶段的管理模式,强化采购业务的精细化、均衡化管理。

  采购中心综合管理部部长冯正风告诉记者,在采购中心,重大项目都是由中心主任会议讨论实施方案,强化管理,突出重点项目。同时,兼顾一般项目,分层级加强管理。也正是因为对重点项目的全方位、全流程管控,项目在实施过程中达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不仅如此,为了更好地服务采购人,采购中心还主动开展了顾问式采购项目前期服务,并主动与上百家预算单位核对当年度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情况,促进采购项目的启动和实施。

  同时,采购中心还按照中心法规制度建设3年规划要求,在采购业务计划管理、国资财务管理、信息系统软硬件管理、团队职业化建设、世博接待、档案管理、工作汇报座谈、信访举报等方面出台了51项制度办法,进一步规范了业务管理、内部管理和对外沟通联络等各项工作,为采购中心今后的工作创新、转型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在这样的管理思路下,采购中心连续3年实现了采购金额增幅30%以上。数据显示,2009年,采购中心共组织采购6953批次,完成合同金额28.10亿元,同比增长32.76%,节约资金2.80亿元,节资率为9.07%;2010年,采购中心共受理采购需求10181笔,受理金额49.29亿元,同比增长33.81%,节约资金3.86亿元,节资率为9.41%。2011年,预计可完成采购合同金额50亿元左右。

  将管理延伸到细微处

  在采购中心,管理不仅停留在整体层面,还体现在了采购活动的每一个环节之中。

  采购中心副主任费嗣梁告诉记者,以往,项目招标文件发布之后,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格式不规范,给后续的开评标工作带来了不少工作量。在这样的情况下,同时也是为了更好地配合新一轮政府采购标准化浪潮的到来,采购中心根据招标文件的统一性要求,制定了13个投标表格。这样一来,投标供应商制作标书的过程就变成了按照这13个表格进行填空,不但减少了专家评标的工作量,也为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提供了便利。

  孙昭伦曾在采购中心网上学习园地的跟帖中指出,及时了解商品供应商的生产研发情况,掌握采购的信息动态,注重采购政策功能体现,研究招投标及评标标准,优化采购程序等是对中心职能部门和业务员职业化、专业化和业务素质提出的基本要求。

  孙昭伦强调,做到对供应商生产经营能力及新产品信息和新技术心中有数、对相关采购政策心中有数、对采购单位产品使用效果心中有数,才能为采购人提供专业的采购顾问,才能把最好的供应商和最新的产品通过政府采购配置到各级政府机关和采购单位。同时,还要通过对采购项目的回访制度,建立诚信供应商库,建立符合政采政策标准的商品库,为采购人选择优质商品、为优化项目专家评审提供第一手的依据,以提高采购实效和采购评审效率,这些问题,都是中心应该主动考虑和建立的方向,也是中心外出学习考察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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