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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大火案主犯新添贪污罪受贿罪 共获刑20年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2-26 15:02 来源: 财经网

  被发现贪污320余万元和索贿100万元。二中院认定徐威犯贪污罪、受贿罪,加上前罪,最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0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48万元

  【《财经》综合报道】据法制晚报报道,因犯危险物品肇事罪,央视新址建设工程办公室原主任徐威获判有期徒刑7年后,又被发现贪污320余万元和索贿100万元。

  北京二中院认定徐威犯贪污罪、受贿罪,加上前罪,最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0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48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5年7月至2007年7月间,被告人徐威利用担任中央电视台新台址建设工程办公室主任兼北京央视国金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的职务便利,使用公司资金注册成立北京大新恒太传媒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北京天然恒大广告有限公司。后北京天然恒大广告有限公司变更名称为北京中天新艺广告有限公司。

  后徐威侵吞北京大新恒太传媒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北京天然恒大广告有限公司、北京中天新艺广告有限公司公款共计322万余元,用于购买商品房、亲友旅游和出国机票等费用。

  法院认为,徐威身为国有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从事公务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钱款非法占为己有,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

  另外,2008年8月间,被告人徐威利用职务便利,向央视新址工程项目分包施工单位——深圳市洪涛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年新索要人民币100万元。

  法院认为,徐威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钱款,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依法应予惩处。

  在法庭上受审时,徐威表示认罪。

  法院最终以犯贪污罪,判处徐威有期徒刑13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26万元;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22万元,与前罪危险物品肇事罪所判处的有期徒刑7年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0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4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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