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起干部内幕交易被通报 中山原市长获利1983万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2-28 08:03 来源: 中国广播网中广网北京12月28日(记者刘乐 柴华)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近年来,我国资本市场快速发展,证券期货交易活动日趋活跃,在这样的背景下,却滋生了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等违法犯罪活动,这些违规操作严重损害广大投资者和上市公司的合法权益,令投资者对投资环境产生质疑。
内幕交易案件存在着非法获利巨大,获利速度快等特点,而党员领导干部参与其中,令这类案件难以浮出水面,其影响范围广、时间久,严重扰乱资本和证券市场运行的秩序。
12月27日,监察部、公安部、证监会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近年来查处内幕交易案件工作情况。监察部副部长姚增科首先通报了近年来查处的4起党员领导干部内幕交易典型案件。
姚增科:一、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总裁肖时庆内幕交易案,非法获利1.04亿元,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二、广东省中山市原市长李启红内幕交易案,非法获利1983万元,判处有期徒刑11年;三、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原总会计师杜兰库内幕交易案,非法获利421万元,判处有期徒刑6年;四、江苏省南京市经委原主任刘宝春内幕交易案,非法获利750万元,判处有期徒刑5年。
姚增科表示,从查办的案件看,党员领导干部内幕交易违纪违法有几个特点:一是涉案主体多元,既有地方党政机关和业务主管部门的领导干部,也有证券公司和国有企业高管及有关从业人员,还有利用各种机会探听内幕信息的人员;二是非法获利巨大,获利速度快;三是交易形式隐蔽,违纪违法者为逃避监管,大多借助或指使他人间接进行证券交易,交易行为留痕少;四是以迂回形式进行权钱交易、输送利益。
在过去一年里,对内幕交易的监管政策频频出台,一次严过一次,11月25日开始实施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等级制度》对于国家公职人员接触内幕信息也做出了相应的规定。中国证券业协会副会长林义相表示,违纪违法的公职人员确实给内幕交易的查处带来一定的困难。
林义相:我们要注意的是,能够知道内幕信息,并且进行内幕交易的人往往都不是一般的人。因此在现在制度之下,可能会明显加大内幕交易的查处和处罚的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