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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港口集团原董事长黄建华受贿2023万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1-04 14:01 来源: 《财经》杂志

  【作者:《财经》记者 张有义 】

  “煤运第一港”暗流

  依托秦皇岛港“世界最大煤炭输出港和散货港”的特殊地位,以及国有大型企业掌门“一权独大”的“准行政权力”,黄建华在港口主业、辅业改制、整合重组中制造出寻租巨大空间

  从山西大同出发至终点秦皇岛港,20年来,大秦铁路一直是中国西煤东运的重要角色。煤炭这一战略级物资自西向东被运抵秦皇岛港后,以此为中转向南方“八省一市”延伸。因此,秦皇岛港又成为“北煤南运”的枢纽和龙头,被称之为“煤炭市场的晴雨表”和“煤炭价格的风向标”。统计数据显示,2011年1月-10月,秦皇岛港煤炭吞吐量达到2.1亿吨,逼近同期全国煤炭下水总量的50%。可以说,秦皇岛港从建港之初,一直牢牢把握着煤炭运输的话语权。秦皇岛港发展过程中,历任党和国家主要领导人几乎都曾到此视察,足见其重要。

  近年来,中国港口建设处于跃进期和竞争加剧期,在港口业务同质化背景之下,相互之间的竞争也日趋白热化。秦皇岛港周围,诸如天津港、大连港和青岛港等大型港口也在不断提升和整合实力,而营口港和烟台港也不可小觑。

  2009年7月,河北省为加大所辖港口的竞争力,以秦皇岛港为基础和核心,将曹妃甸和黄骅两大港口整合,在石家庄成立河北港口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河北港口集团)。2010年,中国港口上市风起,宁波港、青岛港和湛江港等酝酿上市。同年初,河北港口集团宣布: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秦皇岛港)重启上市程序,主承销商为中金公司,计划发行14亿股、融资50亿元人民币,力争2010年内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就在此关键节点,自2010年7月开始,河北省纪委牵头开始调查河北港口集团。期间《财经》记者获悉,同年12月4日,河北省国资委负责人在秦皇岛港处级以上干部大会上宣布:河北港口集团董事长黄建华因涉嫌违纪违法已被“双规”。至2011年11月,河北港口集团所辖范围的企业员工,相继有百余人接受调查和讯问。调查的核心,基本围绕黄建华。

  1956年出生的黄建华,博士学历,秦皇岛本地人,在秦皇岛港供职,见证了秦皇岛港逐渐壮大的过程。他毕业于河北省机电学院,从一名普通技术人员起步,自2002年起先后担任秦皇岛港总经理、董事长,2009年起担任河北港口集团董事长至落马。其主政河北港口集团期间,除了港口业务整合上市这一大环境,秦皇岛港又面临下属公司改制、港口东迁和山海关港口建设。再加上秦皇岛港“世界最大煤炭输出港和散货港”的独特地位,以及在港口核心业务领域内垄断式的话语权,这些都为黄建华腾挪寻租制造了巨大空间。

  “双规”数月后,2011年2月13日,因受贿罪被批准逮捕。同年11月3日,根据河北省高级法院指定,张家口市中级法院以受贿罪判处黄建华死刑,缓期二年执行。黄建华被认定受贿2023万余元,由于判决后未提出上诉,目前已开始服刑。

  纵观黄建华受贿案情节,从人力资源调配,到港口工程承揽,到下属公司股权变动甚至欠款纠纷,再到港口核心业务乃至物流场地的分配,黄建华的身影随处可见,可谓“一权独大”。对于这种国有大型企业的“准行政权力”,内外部监督却乏力不善。正如接近此案的秦皇岛港的一位人士所言:“一段时间内,黄建华几乎把秦皇岛港搞成了‘家天下’。”

  此次河北港口肃贪行动,也让一个外界所知不多的领域——港口领域的贪腐寻租平台清楚地展现在世人面前。

  港大势大权大

  河北港口集团的前身、秦皇岛港的“中枢”,即原来的秦皇岛港务局,位于秦皇岛市文化路与海滨路的交会处。从此向东北、正东、正西、西南、正南放射,秦皇岛港呈一个巨大的扇形布局于秦皇岛市西南,陆地面积约为12平方公里,海域面积230余平方公里。其北依燕山山脉,港口长年不冻、不淤,水深、浪小。1898年,即由清光绪帝御批开埠建港,成立开平矿务局秦皇岛经理处。

  新中国成立后,秦皇岛港主管部门几经更改。最初交通部直接投资建设,并设立秦皇岛港务局加以管理。1999年初,被列为中央直属大型国有企业后,划归中央企业工作委员会管理。

  而上世纪80年代初期,黄建华自河北机电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毕业,进入秦皇岛港工作,早年为一名普通的技术人员。在此之前,1974年全国第一条“地下大动脉”,大庆至秦皇岛输油管道建成投产输油。1984年,西煤东运的主干线,京秦铁路也基本建成通车。秦皇岛港业已成为中国北方煤、油运输的第一大港口。

  1990年,黄建华出任秦皇岛港电力供应公司副经理,不久升任经理。这个时候,黄建华即开始利用手中权力寻租。司法材料显示,黄建华第一次受贿,在1995年。

  1995年,秦皇岛港吞吐煤炭6488万吨,吞吐原油1208万吨,已成为中国最大的能源输出港。随着港口业务的升级,配套设施也需要更新换代,其时电站的扩容由黄建华主管。

  司法材料称,为承揽秦皇岛港煤四期110KV的变电站项目,时任中国港湾建设集团公司电气部副经理黄素珍找到黄建华。黄建华不仅在职权范围给予黄素珍便利,还帮助其协调秦皇岛当地的电力部门。为表感谢,黄素珍先后送给黄建华30万元。

  2002年,按照国务院对港口管理体制改革的统一部署,秦皇岛港务局由原中央直管企业下放至河北省,同年9月改制为秦皇岛港务集团有限公司,聂振一出任董事长,黄建华出任总经理。

  知情人介绍,黄建华屡获晋升,一方面因其能力,另一方面则有赖于聂振一的赏识和信赖。在秦皇岛港划归地方后,聂振一曾出任秦皇岛市委常委、市委副书记。2006年,聂振一退休后,黄建华接任董事长。

  随着枢纽地位和在资源流动、产业聚集、经济辐射三个方面的能动作用日显重要,港口已由原来以装卸、仓储为主的单一服务,正向满足供应链全过程需要的物流服务转变。

  在此背景下,2009年7月9日,河北港口集团在石家庄成立,黄建华出任董事长。河北港口集团主营业务为港口经营,并控股秦皇岛港。后者目前拥有九家港务分公司,其中煤炭业务由第二、第三、第六、第七、第九港务分公司共同经营;货物运输由杂货港务分公司和第八港务分公司共同承担;油品运输由第一港务分公司经营管理。

  由于职工就医、生活、职工子女上学都在港区范围内,偌大的秦皇岛港在秦皇岛市地位特殊,与外界交流不多,相对封闭,又因经济权重,可谓一个“独立王国”。秦皇岛港内部人士称,黄建华对待下属也说得过去,不过在港口高层内颇受非议,因其行事霸道,排斥异己,一些高层也“不得不看黄的眼色行事”。

  也正因为如此,黄建华受到多番举报。2010年7月,河北省纪检部门进驻秦皇岛,开始全面调查黄建华。

  寻租主业把控

  时值冬日,秦皇岛港煤炭堆放场附近,寒冷的海风漫卷起煤灰和沙土,各种大型作业车辆和运输工具运行得有条不紊。

  作为秦皇岛港主业,黄建华被指有三项情节与煤炭物流有关,涉案金额达220万元。

  秦皇岛港第二、第三、第六、第七、第九港务分公司分别控制着该港口不同码头。这些煤运公司的业务量占到秦皇岛港港口分公司的五成以上。

  根据《秦皇岛港煤炭运输业务办理办法》,煤炭经销企业要想通过秦皇岛港运输煤炭和其他物资,首先要到生产业务部门办理内、外贸煤炭,办理煤炭变更、普运、自拉煤进港及下水、安排船舶等事宜;其次要到第二、第三、第六、第七、第九港务分公司办理进港煤炭的入账、出账、落实具体装船手续,补退海运费差价,结算港口各项费用,为货主提供煤炭进出港情况。

  煤炭经销企业办理货运不仅手续繁琐,收费名目也繁多,主要包括港口场地使用费、货物港务费、装卸费,还有换装包干费、代征费、港口建设费、超期推存费和过衡费等。

  此外,煤炭经销企业在货物中转中的损耗亦需要由自己负责,以作业相对先进的第九港务分公司为例,其承诺为“中转煤炭损耗不超过调进总量的0.5%”,即100吨煤的损耗不超过500公斤。

  到港船舶靠泊,对于煤炭经销企业也很有讲究。按照《秦皇岛港煤炭船舶靠泊规则》,船舶靠泊的原则是:以到港下锚的时间先后顺序为依据,按先到先靠的原则制订靠泊计划。熟悉港口煤运业务的人士说,“在货运高峰期,有的船一等就是几天。这对于货主,无疑是一种巨大的损失。”

  而煤炭经销企业要想简化事务性手续、缩短营销周期、减免部分收费、减少煤炭在中转中的损耗以及获得优先靠泊的权利,如果只找到分公司的负责人,“并不能解决所有问题。根据调度,货运船只可能会被调运不同的码头,而不同的码头分属不同的分公司”。上述人士说,“很多大客户都想攀上黄建华的关系,这是获得照顾的最优途径。”

  秦皇岛中电能燃料配送有限公司董事长张晓博及其妻李海红,就“拿下”了这个关系。

  据司法材料,2007年9月的一天,张晓博夫妇在黄家表示,准备送其一套自己公司在海南三亚开发的楼房。黄建华推托要出资购买。随之2008年2月,在北京赛特商场停车场,两人将70万元现金交给了黄建华和黄妻冯国雯。之后,冯国雯将71万元现金分数次汇到李海红名下的房产公司账户。也就是说,黄建华仅花费1万元即在海南购得住房一套。

  这期间,煤炭货主大客户联谊会在海南三亚召开。会议上,黄建华向张晓博夫妇介绍了秦皇岛港分管煤炭业务的第二、第三、第六、第七、第九等分公司的领导。

  此后,在第九分公司的业务上,张晓博公司的运煤船不用排队进港,直接可以前调。正常情况下,按照船舶到港顺序装煤,张晓博公司的运输成本无疑将加大;第六、第七分公司则保障了其运煤装卸过程中的设备供应、垛位和场地的优先。由此,张晓博公司大大减少了存煤损耗,又大大提高了运销周期。

  从2008年2月至2009年1月,张晓博夫妇又先后三次送给黄建华现金50万元。

  由于同样的原因,在2006年黄建华履新秦皇岛港的“一把手”不久,山西金海洋洁净煤有限公司驻秦皇岛办事处主任薄君奎前来道喜,同时送上一幅花费64万元购买的范曾字画。黄答应薄:将在今后生产计划、煤炭的堆放和港口装卸等环节保证顺利通畅。

  除了煤炭运输,矿石运输与此相类。1999年后一段时间内,秦皇岛港业务一度不景气。为招揽生意,港口使用费相应降低。但这一变化并未通知北京首都钢铁有限公司(下称首钢)在秦皇岛的代理商——天津东方国际货运有限公司(下称天津东方货运),双方后来由此发生纠纷。至2003年9月15日,天津东方货运已拖欠费用400余万元,双方终止了业务往来。拖到2007年,天津东方货运代理首钢矿石进口的负责人周不得不找到黄建华,想摆平此事,并送上了20万元现金。未过多久,400余万元的债务即被免除。周与黄建华的关系则更加密切。

  2004年,首钢与天津东方货运成立了中首物流有限公司,周出任总经理。2007年底,柴油供应出现紧张局面,周看到秦皇岛港内的柴油质优价廉,再一次找到黄,问题得到解决。2008年,周分两次送与黄建华30万元现金。

  之后,周又为与秦皇岛港合资组建物流公司一事,先后向黄建华行贿40万元。直至黄案发前不久,仍收到周送来的内藏20万元现金的月饼礼盒。

  此外,秦皇岛港的煤炭等物资的仓储、堆放亦是一个重要环节。

  2007年中,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石化)的一位负责人在秦皇岛港考察,欲寻找场地成立一个海上煤炭物流基地,但因为秦皇岛港场地紧张,中石化也不具备租用专用场地的条件,双方未能谈拢。

  当谈判进入胶着状态时,秦皇岛港通物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建忠的出现,让中石化秦皇岛煤炭物流基地成为事实,并于2008年4月底挂牌成立。张建忠的条件是,一旦场地落实,其公司成为中石化在秦皇岛的煤炭物流代理公司。

  张建忠与黄建华的关联在于,秦皇岛港下属公司之一秦皇岛港方大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方大公司)法定代表人贺俭为黄建华老部下,而张建忠与贺俭是表兄弟。此外,作为对黄建华的回报,张建忠在事成后一年,分两次送给黄建华夫妇35万元现金。

  辅业改制空间

  秦皇岛港除煤炭、石油等海上运输的主业外,对外投资的公司多达几十家,集中在金融、餐饮、房地产和化肥、水泥等工业产品物流领域的投资。

  2004年,秦皇岛港即开始主辅分离、辅业改制的工作,先后制定了“主辅分离、辅业改制总体方案”和“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职工安置方案”。

  从司法材料上看,黄建华案情主要涉及两家企业的改制:一是北方化肥配送有限公司(下称北方化肥);二是方大公司。

  北方化肥为2002年7月,秦皇岛港与农业部中国农垦(集团)总公司的直属公司华垦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等单位合资成立,以改变秦皇岛港煤炭物流单一的局面。其中前者占股45.45%,黄建华为法定代表人。

  其时,秦皇岛市先后建成了中国最大的进口化肥包装、集散库,随着秦皇岛市和秦皇岛港的联动,一个服务于华北、东北地区,年交易量在200万—300万吨的北方最大口岸进口化肥交易市场逐渐形成。

  在北方化肥的进口化肥配送市场逐渐扩大和业绩明显上升时,秦皇岛港却开始减持该公司股份。工商资料显示,2008年6月7日,秦皇岛港将35.45%的股份转让给了秦皇岛开发区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下称秦开农资),仅保留10%的股份。

  当时秦开农资的法定代表人为宿清泽。股份转让前,2008年3月,宿清泽花费37.4万元为黄建华购置一辆迷你牌宝马轿车,黄建华则让宿将其原有的一辆宝来车开走,宿以之抵账15万元。

  两人的渊源还有,2005年夏天,宿清泽与同为秦皇岛四通置业房地产有限公司(下称秦四通置业)股东的钱茂森约黄建华至该公司在秦皇岛开发的碧水华庭小区,二人商定为黄建华出资购买其中一套时价120万元的联排别墅,后经司法机关认定,并实际出资83万元。

  此外,贺俭耗费390万元,为这套别墅和黄建华在世纪海洋花园的另一套住房进行装修。

  司法材料显示,黄建华在获知被调查后,将上述别墅以35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了宿清泽的亲戚,但实际上仅履行过户手续而并未交足购房款。

  宿清泽、钱茂森送黄建华别墅前因在于,宿清泽和钱茂森在筹建秦四通置业后,运营资金曾经一度紧张,遂向黄建华兼任董事长的秦皇岛诚信包装有限公司(下称秦诚信包装)借款350万元。当时,宿清泽兼任秦诚信包装的副总经理,为黄建华下属。由于欠款一直没有归还,宿清泽被公司员工举报。

  迫不得已,宿清泽求助黄建华。随后在秦诚信包装董事会上,黄建华提议,上述借款暂时搁置,其余股东表示同意。就这样,上述借款成为公司的呆账死账。

  而在宿清泽获得转让的北方化肥股份后,黄建华多次嘱咐下属分公司负责人,要求对宿予以照顾,包括在化肥装卸和进口化肥的质量上,甚至在装卸费上的优惠。为此,宿清泽借黄建华迁居、女儿出国和黄母生病等机会,分三次又送给黄建华20万元。

  同样,贺俭亦在秦皇岛港全资子公司的改制中牟利。其作为法人的方大公司2006年12月的一份改制方案显示,秦皇岛港决定将80%的股份折合1806万元转让给包括经营层在内的内部职工。

  2007年12月7日,在方大公司全体职工大会上,13名职工投票通过了以贺俭为首占该公司股份44%的分配方案;2008年,在方大公司第二次股东会上,经秦皇岛港与13名自然人股东决议,通过了将秦皇岛港持有的占方大公司注册资本44%的股份352万元转让给贺俭。

  按照秦皇岛市政府的文件,秦皇岛港应当将这1806万元股权收益留下,统一用于辅业改制。不过2008年11月20日,黄建华决定以贷款方式将同样数额的款项借给方大公司使用三年。除了这1806万元的股权折合款,方大公司从2006年12月1日至2007年3月31日期间赢利的净资产达1454.63万元资金,亦作为改制后的债券在方大公司留用三年。此外,黄还为方大公司的一个项目争取到了2亿元短期拆解的资金。

  港口重组机遇

  除了在秦皇岛港主辅业上“大显身手”,黄建华最近两年还在河北港口整合重组中抓住“机遇”。

  据河北省港航管理局人士介绍,秦皇岛港上市计划早在2007年9月即开始酝酿。当时秦皇岛市国资委面向全国公开选聘秦皇岛港拟上市资产评估机构,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中选。2008年2月18日,秦皇岛港召开股东会,通过了注册资本调整、章程修改、重组上市等11项议案。

  2008年3月5日,秦皇岛港拟上市资产评估报告的审核工作完成,河北省国资委核准批复。之后,在秦皇岛市国资委与有关单位协商下,秦皇岛港发起设立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同年3月26日,河北省国资委下发《关于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管理有关问题的批复》。至此,秦皇岛港打下了上市基础。

  2009年7月8日,河北港口集团挂牌成立。该集团由秦皇岛、曹妃甸和黄骅港三大港区合并而成,注册资金80亿元,总资产180多亿元。按照河北省政府批复的组建方案,其中秦皇岛港由秦皇岛市国资委所持的50%股权、河北省建投所持的45%股权、河北省国有资产控股运营有限公司所持的5%股权,被无偿划转给河北省国资委,河北港口集团成为国有独资公司。

  这样,新组建的河北港口集团继承了秦皇岛港所有的产权。一旦秦皇岛港上市成功,河北港口集团的资金实力将大大增强,可进一步向沿海其他港口投资或增资,支持秦皇岛港西港东迁、山海关港建设,以及曹妃甸、黄骅港综合港区建设。

  孰料半道之中,2010年底,黄建华案发,并牵及相关整合项目。目前,上市进程虽然没有停滞,但因为受到黄案影响,至今仍未获得证监会批准。

  2007年底,秦皇岛港与沧州渤海投资有限公司合资成立了沧州沧渤港务有限公司(下称沧渤港务),开始筹建黄骅港码头。2008年11月,黄骅港码头的建设工程开始招标。沧渤港务有关负责人接到黄建华电话,他希望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交建)中标。实际上,在招标之前,该公司在未办理任何手续的情况下,已经以总承包公司的形式参加到黄骅港综合港区的建设中。

  中交建如愿中标,获得了一项价值60亿-70亿元的项目。这家公司总承包分公司的负责人名为黄素珍。而本文开头曾述及,12年前,1995年黄素珍时为中国港湾建设集团公司电气部副经理,两人即有利益往来。

  2009年6月,黄建华告诉黄素珍,打算在北京为女儿购置房产一套,黄素珍表示其所在公司愿意出一部分资金。当年7月,在黄素珍建议下,黄建华看中北京正东国际公寓一套价值800万元的二手房。双方约定,黄建华出资400万元,其他由黄素珍筹备。但之后因上述房产存在问题而不得不放弃,此时,黄建华已分四次将400万元汇至黄素珍处。

  2009年12月,黄素珍又为黄建华在北京选中一套位于雅城二里小区的房屋,总价在530万元。黄素珍告诉黄建华,这套房屋由她全款支付,并不使用黄建华之前的400万元。

  黄建华案发前,拿着110万元找到黄素珍,表示被有关部门调查,这110万元加上之前400万元,算是将购房款“抹平”。

  在黄骅港项目中,受黄建华“恩惠”的不止黄素珍,还有中交天航滨海环保浚航工程有限公司(下称中交天航)等。

  2010年的3月至9月,秦皇岛港在黄骅港的综合港航道疏浚项目,已累计拖欠中交天航近10亿元工程款,为尽早拿到这笔工程款,中交天航的负责人分三次送给黄建华4万元人民币和1万美元。

  在山海关填海工程中,秦皇岛市南迪物流有限公司承揽了石料和基沙的业务,并在黄骅港综合港区工程中承揽了防沙堤项目,以及在秦皇岛港集装箱业务中得到照顾——背后是,该公司负责人分五次送与黄建华265万元现金,其中一次,100万元现金装满布袋,放在黄建华家客厅。

  2010年五六月,在唐山曹妃甸港区煤码头工程中,北京达和信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下称北京达和信)秦皇岛分公司意欲承揽约为1357万元的工程审计业务。通过中间关系,上述公司负责人找到黄建华,先后送上2万元购物卡、价值11万元的“上海世博会”金虎印纪念品和4万美元后,得以遂愿。

  上述案情中,因黄建华介绍,北京达和信还曾找到曹妃甸港有关公司的负责人樊在秋协商上述事宜。《财经》记者获悉,樊在秋已因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批捕。

  在河北港口重组中,秦皇岛港内各系统管理软件的升级,亦成为一项关键工程。2007年至2010年四年间,秦皇岛燕大燕软信息系统有限公司和秦皇岛燕山大学计算机软件中心有限公司承揽了秦皇岛港煤炭管理系统和杂货管理系统等一系列工程的软件升级业务,黄建华从中获得188万余元的好处。

  除了对秦皇岛港主辅业务和新港区建设上的把控,司法材料显示,在河北港口各分公司的人事安排上,黄建华也见缝插针,在2005年-2010年期间,共24次为下属晋升职务和为下属子女亲属安排工作,先后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105万元和6万美元。

  2011年11月26日,河北省人大常委会第27次会议通过了《河北省港口条例》,从港口规划、港口岸线管理、港口建设和经营等方面作出了比较详细的规定,其中特别强调,港口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取、收取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但上述条例对诸如黄建华这样的高管的权力限制,并未给出解决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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