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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竺:确保支付制度改革与取消以药补医同步推进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1-05 19:33 来源: 法制网

  确保支付制度改革与取消以药补医同步推进

  陈竺:深化医改需进一步突破8个关键问题

  法制网北京1月5日讯 记者胡建辉 在1月5日召开的2012年全国卫生工作会议上,卫生部部长陈竺指出,“十二五”期间,深化医改需要进一步突破8个关键问题。

  一是全面取消以药补医,理顺补偿机制。各地卫生行政部门要按照“十二五”医改规划的部署和要求,主动争取政府领导,努力创造条件,落实取消以药补医相关政策,充分发挥医保补偿作用,稳步推进价格改革,争取“十二五”期间在全系统稳妥有序地革除以药补医弊端。今年300个试点县先行推开,力争2013年在县级医院普遍推行,2015年在所有公立医院全面推开。

  二是全面推进支付制度改革。卫生行政部门要充分发挥既管新农合又管服务提供的优势,率先推进新农合的支付制度改革。同时,要与医保、物价等其他相关部门协调,抓紧总结各地近年来试点经验,制定实施方案,确定适应不同层次医疗机构、不同类型服务的支付方式,用总额预付、按病种、按服务单元、按人头等支付方式替代按项目付费。要把临床路径与支付制度改革结合起来,做好费用测算等基础性工作,确保支付制度改革与取消以药补医同步推进。

  三是强化新农合的风险保护机制,合理设置管理体制。2012年,政府对新农合的补助将提高到240元,各地区要从新增资金中划出一定比例,建立省级统筹基金,用于重特大疾病保障,并与医疗救助有效衔接,使重特大疾病补偿水平达到90%左右。年底前全面实施儿童白血病等8个病种的大病保障。还要在三分之一左右的统筹地区,将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血友病、I型糖尿病、甲亢、唇腭裂等12种疾病纳入保障范围。同时通过实施规范化治疗,做好费用控制。要探索利用商业保险形成多重补充保险机制,分担重特大疾病高额医疗费用。各地要积极协调财政、民政等部门,落实上述任务,最大限度降低参保群众的灾难性医疗支出,防止因病致贫、返贫。

  四是巩固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新机制。要继续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基本原则,不断巩固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成果。2012年,各地区要切实巩固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效果,抓住落实投入政策、规范采购供应、严格零差率销售等关键环节,推动基本药物制度在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现常态化健康有效运行。要按照国务院有关文件要求,继续推进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落实对乡村医生的各项政策。

  五是全面建立信息公开制度,促进医疗机构良性竞争。“十二五”期间,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建立医疗服务信息公开发布制度,将辖区内医疗机构的服务安全、质量、费用等信息进行排序,定期向社会发布。要转变管理理念,从维护患者权益的高度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把改革监管方式作为深化改革的重要措施,推动医疗机构改进服务,形成良性竞争。要贯彻落实鼓励社会资本办医的各项政策,新增医疗服务资源优先考虑社会资本并在政策和管理上一视同仁,鼓励社会资本举办非营利医疗机构。

  六是创新工作方式,全面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十二五”期间,要将国民健康政策融入各项社会政策,形成政府牵头、部门合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和全社会齐抓共管的系统工程。

  七是全面推进药品集中采购。“十二五”期间,要统一药品采购平台、统一采购办法,实行质量优先、招采合一、量价挂钩。要逐步将耗材、设备采购纳入集中招标采购范围。对部分专利药、高值耗材、大型设备探索面向国内外生产厂家集中采购。对进口产品实行以国际采价为基础的集中采购。

  八是创新人才培养和分配激励机制。“十二五”期间要加大全科医生培养力度,不断增加全科医生的数量,使每一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至少有一名全科医生。要创新医务人员分配激励机制,建立符合医疗卫生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完善体现医务劳动价值的收入分配机制,提高医务人员总体收入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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