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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1亿元地方政府债务资金被投向房地产等项目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1-04 16:33 来源: 法制网

  审计署称已整改到位140.35亿元

  法制网北京1月4日讯 记者郄建荣 我国地方政府债务超过10万亿,在如此巨大亏空中, 审计查实,有351亿元债务资金被投向资本市场、房地产和“两高一剩”(高能耗、高污染、产能过剩)项目。审计署今日发布有关整改报告称,这351亿元,相关单位通过清理催收被挪用债务资金、理顺项目间资金关系、调整贷款债务人、以自有资金置换或由财政安排资金归还原渠道等方式,整改到位140.35亿元。

  去年6月27日,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在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审计工作报告时,首次披露了中国地方政府性债务底数,截至2010年底,全国省、市、县三级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共计107174.91亿元。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余额与地方政府综合财力的比率为52.25%,加上地方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或有债务,债务率为70.45%。

  对于这10万亿的地方政府债务,审计署表示,国务院高度重视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要求把“有效化解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作为各项整改工作的首要任务。“2011年8月,国务院两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有关问题。”审计署说,按照国务院部署,财政部会同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审计署、银监会等部门进一步采取措施,加强对地方政府性债务的管理和监督。财政部实施了新的债务管理信息系统,实行债务信息月报制度,强化债务动态监管;审计署、教育部、财政部正组织地方政府对公办普通高中债务情况进行深入和全面的调查研究,中央财政还设立了支持地方化解高校债务风险的奖补专项资金。

  同时,地方各级政府积极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各地还采取落实偿债责任、多渠道筹措偿债资金、设立偿债准备金等措施,妥善处理存量债务,积极纠正违规问题。

  审计署今天披露多笔地方政府债务问题的整改情况,其中,违规为464.75亿元债务提供担保问题,有关地方和部门通过协商解除担保协议、撤销承诺函、被担保单位筹集自有资金归还等方式,整改到位220.27亿元;融资平台公司违规抵押或质押取得债务资金731.53亿元问题,有关单位通过完善相关手续、充实抵押物、增加合法抵押物、完善贷款手续、加快土地征收和拍卖、变更土地收储单位名称、与银行协商归还贷款等方式,整改到位230.61亿元;

  1319.80亿元债务资金未及时安排使用问题,相关地方通过抓紧项目前期准备、合理加快工程进度、理顺资金审批手续、及时归还等措施,整改到位1017.47亿元;融资平台公司虚假出资、注册资本未到位等2441.5亿元问题,相关地方通过充实资本金、推进公司股权多元化、引进战略投资者、变更登记、清理整合等措施,整改到位983.23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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