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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三公”经费应有制度规范

2011年05月06日 04:01 来源:深圳商报

  □ 孙瑞灼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4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推进财政预算公开工作。会议要求,中央各部门要公开本部门2010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数和201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公开“三公经费”是社会各界多年的呼声,然而长久以来一些政府部门以“没有先例、数据敏感、不便公开、难度极大”等为理由,拒绝公开“三公经费”的账本。每年全国“三公”消费到底花了多少钱,在行政支出中占有多大比例,“三公”消费中有多少是合理的支出,又有多少是不合理支出,都成了一个“谜”。在这种情况下,推动中央部门公开“三公消费”,对于满足群众的知情权、方便群众监督、减少“三公消费”,具有积极的意义,是我国建设“法治政府、责任政府、透明政府”进程中的一个巨大进步。但是,要想让这一制度取得预期效果,恐非易事,还需整个社会付出巨大的努力。对此,笔者有三点期待:

  一是期待地方政府早日跟进。财政预算公开是公共财政的本质要求,而公开“三公经费”,是财政预算公开的重要内容。如今,在国家的强力推动下,相信中央部门会相继公开“三公经费”,那么作为地方政府是否应该及时跟进呢?中央财政毕竟离百姓较远,也比较宏观。老百姓感触最深刻的“三公消费”,实际上还在地方。公众监督政府,不光要看地方“父母官”的政绩,更重要的是“父母官”是怎么“理财”的!因此,我们期盼地方“三公消费”也能早日公开!

  二是期待制度更加完善。“三公经费”公开固然迈出了预算公开改革的重要一步,但如果公开的只是一个大而化之的“粗线条”账目,只是公布某中央部委去年公费出国花了多少个亿,某省去年公务接待花了多少个亿,更细化的账目全不见踪影,这项改革就会流于形式,失去意义。因为“三公经费”公开的根本目的,是为了让公众知情,接受公众的监督,通过公众的监督促使政府预算更加规范、合法。如果公众从中既看不到某个具体的部门以及具体的事项到底花了多少钱,也无法判断这些钱到底花得合理不合理,这样的公开没有实际意义。因此,应当出台一系列规章制度,来规范“三公消费”信息公开,特别是对于那些拒绝公开“三公消费”,或者以虚假数字糊弄公众的政府部门应该有所惩戒。

  三是期待“三公消费”能得以遏制。长期以来“三公经费”居高不下,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诟病。2010年中央电视台曾披露,全国“三公经费”每年高达9000亿元,比公共安全经费预算或国防预算经费都高出一大截,相当于年财政支出的30%。人民网舆情监测室在对公开“三公消费”这一话题分析后发现,有近六成的网友对中央财政公开“三公消费”寄予了厚望。人们期待通过“三公经费”账本的公开,倒逼政府部门审慎对待公共财政资金,树立节约意识,把有限的财政资金用在改善和促进民生的关键领域,减少“三公”消费和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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