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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家央企“一房一价”违规遭罚

2011年05月06日 08:48 来源:东方早报

  早报记者 周祺瑾

  针对5月1日起执行的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的执行情况,国家发改委再开罚单。

  5月5日,国家发改委在其网站发布新闻稿,点名曝光了包括北京中海豪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京中信房地产有限公司、保利(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中铁房地产集团、中化方兴置业(北京)有限公司、北京市城市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隶属首开股份)在内的十余家房企的违规项目。国家发改委还称,已责成北京市发改委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予以处罚,并持续跟踪相关企业整改情况。

  央企成“打击重点”

  细心者注意到,这次通报的名单当中,皆是央企和大牌房地产开发商的项目。

  各大房企违规的原因“种类繁多”:未按规定在售楼处醒目位置放置标价公示牌或张贴价目表,部分房源及配套未在价格公示牌上公示,未一次性公开预售房源,未按规定标示优惠折扣条件,未如实标示已售房源价格,未按规定标明套内建筑面积和单价,等等。

  关于此次调查缘起,国家发改委在新闻稿中称,国家发改委颁布的《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规定》)和北京市发改委发布的相关实施细则已于5月1日起施行。近期,国家发改委会同北京市发改委组成10个检查组,对北京市30多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售楼盘明码标价执行情况进行了调查和检查。

  此前的3月22日,国家发改委下发《规定》,5月1日起,对取得预售许可或者办理现房销售备案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要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严格按照申报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

  《规定》颁布未满一周,针对销售商品房过程中涉价格违法的首张罚单即开出。

  3月28日,国家发改委就曾在其网站发布消息称,江西省赣州市物价局对江西云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销售商品房过程中,以价格欺诈的手段欺骗消费者的价格违法行为进行了查处。这成为全国就违反“一房一价”规定开出的首张罚单。

  国家发改委称,关于《规定》执行情况的专项检查,将于近期在全国铺开。

  上海细则“近期出台”

  值得注意的是,《规定》出台后不久,北京、湖南等地相继出台了《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实施细则》。

  上海市发改委某负责人5日称,《规定》的上海细则,将于近期出台,具体操作方式还在研究当中。至于《规定》执行情况的相关检查工作,该负责人称,“应该会在细则出台后展开”。

  关于商品房销售“一房一价”及一次性公开所有房源的类似规定,上海早已施行。

  有开发商坦言,目前在新房开盘前,上海有关部门会要求开发商填写“一房一价”表格,其中细化到每一栋楼的每一户,但开发商在填写价格的时候,往往只填写一个均价,在实际销售中,这个备案价格和实际成交价格还可能存在10%-20%的浮动,实际意义不大。购房者要了解房源的实际价格,还是要到售楼处查询。

  此外,前述开发商还称,国家发改委要求开发商标明因为何种原因导致的“商品房价格相关因素”,在售楼处则较少见到。

  另有房地产营销人士分析,一次性公开所有房源依然是《规定》的执行难点。

  据前述房地产营销人士称,虽然上海方面也曾多次重申该规定,但一次性公开所有房源对销售产生的影响过大,开发商从本身的利益考虑,常会通过拉高售价,以暂缓销售,“捂盘获得的利润远远大于违法违规的成本,这类现象就很难杜绝。这或许是‘一房一价’规定中最难执行的一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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