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5月06日 21:45 来源:中国产经新闻
文/本报评论员 龙军
近日,新华社连续报道了浙江德清血铅超标事件,称涉事企业承诺承担治疗费。作为环境污染的制造者有这样的态度,一方面我们应该表示欢迎,另一方面我们也应该从中有所反思。
德清县新市镇的血铅超标,源于一家蓄电池厂的环境管理不严格所致。当地受污染的群体不仅有成人,更有孩子,年龄最小的仅5个月。可见,婴儿所食的母乳恐怕都难免没被污染。这说明,该地企业污染人畜的途径已是多元无疑。
血铅事件已经发生了,有关部门采取断然措施加以遏制和防范,理所当然。进驻工作组也好,安排企业周边村民和企业职工体检也好,将血铅超标的人们送进医院治疗也好,责令企业停产整顿也好,让企业承担治疗费用也好,都是必要的,也是必须的,因为事已至此。
但是,在这些措施正在得以实施的同时,有两个问题应该引起我们重视,一是为什么这家创办8年多的蓄电池厂会给当地带来如此严重的血铅超标?二是这种情况在全国是否就只有这个地方存在呢?
如果说,规模上千人的蓄电池企业不知道如何治理污染,不知道如何控制血铅超标,那是不现实的。我们相信,这个企业一定有相当严格的管理流程规定,甚至他们的老总包括有关从业者对于各种控制标准都倒背如流。但问题还是出现了,而且很严重。这说明,这家企业并没有真正把环境控制的要求落到实处。不仅这家企业没有落到实处,而且有关监管部门也未尽到日常监管的职责。作为运动员的企业作弊了,犯错了,但作为裁判员的监管部门要么不作为,要么作为不力。若真是如此现象,其性质是极其恶劣的。
德清的情况如此,难道全国其他同类企业就没有同类问题或是同类隐患存在吗?想必没有人敢拍胸脯说绝对没有。因此,通过德清的这次事件,应该在全国各地进行一次同类企业的大检查大整顿。凡是发现问题的,必须立即予以整改,否则不予开工生产。
其实,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都知道这类企业的污染重点和环节在哪里,这类企业的领导者及从业者们也都知道其控制污染的重点及环节在哪里,大家对于如何治理都心中有数的很,只是愿不愿意下定决心将治理措施落实到位。说到底,因为控制污染需要花钱,要增加企业运营成本,如果因为成本上升影响了当年的GDP或者利润目标,企业不愿意,地方政府恐怕也不愿意。
从这个角度分析,真正要从根本上解决此类企业的污染问题,应该还是要着力于科学发展观指导下的产业升级,向科技和规模要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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