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5月06日 21:15 来源:中国网
证监会6日公布了《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参与股指期货交易指引》,明确QFII可以参与股指期货从事套期保值交易,但不得利用股指期货在境外发行衍生产品。
据了解,该《指引》涉及QFII参与股指期货的交易类型和参与规模、开立股指期货账户、委托期货公司交易、投资监控责任等。
《指引》规定,QFII持有股指期货合约价值、成交金额不得超过其投资额度,投资额度按照申请套期保值额度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对美元中间汇率换算成人民币,并在中金所批准QFII套期保值额度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为了保证QFII托管人履行资产托管职责,证监会规定,QFII只能选择一家期货保证金存管银行,主要包括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和交通银行。
关于QFII投资股指期货的审批流程,按照《指引》,计划参与的机构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局递交更新的投资计划书,增加投资股指期货的内容,并按照中金所的有关规定办理股指期货开户、申请套期保值额度等事宜。(记者陶俊洁、赵晓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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