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5月07日 05:23 来源:金融时报
胡玥
4月29日,交易商协会正式发布《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非公开定向发行规则》(以下简称《非公开定向发行规则》)。该规则紧紧围绕提高企业融资效率与控制市场风险的主线进行设计,借鉴了成熟市场发展经验,分别对非公开定向发行的总体原则、注册、发行、登记、托管、流通、信息披露、自律管理、市场约束等内容进行了明确和规范,对于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持续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首先,从企业角度而言,有利于拓宽企业融资渠道。经过多年的努力培育和发展,银行间债券市场已经为企业提供了多种公开发行债券品种。但仍然有部分关系国计民生的融资主体,因为涉密事项信息披露等客观原因无法分享债券市场快速发展的成果,还有一些成长性良好的中小企业也由于难以达到公开发行的条件而缺乏直接融资渠道。非公开定向发行方式为这些企业拓宽了融资渠道,为进一步发挥债券市场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对持续推进金融市场创新,稳步推进金融市场投资人结构优化,建立健全金融体系风险分散、分担机制,维护金融宏观审慎稳定具有积极作用。
其次,从市场建设角度而言,有利于丰富市场层次。过去五年间,中国企业信用类债券市场已成为亚洲最大的企业信用债券市场。但是,随着我国债券市场规模的逐步扩大,公开发行方式的制约也逐步显现。一方面,由于公开发行对企业资质信用等级和信息披露要求较高,部分企业因此被拒之门外,因此,建立非公开发行平台有利于引入更多发行人,改善发行人结构;另一方面,由于公开发行企业资质相对较高,融资成本也较低,而部分风险偏好型投资者(如私募基金)缺乏合适的投资品种,在大型机构投资者的投资组合中也缺乏高收益品种进行组合搭配。因此,非公开定向发行平台为发行人和投资人同时提供的更为丰富的市场层次,债务融资工具产品的多样化有利于满足更多市场参与者的需求。
同时,从改善社会债务融资总量结构的角度而言,有利于提高企业直接融资比例。我国“十二五”规划已经明确要求未来五年要“大力发展金融市场,继续鼓励金融创新,显著提高直接融资比重”。而债务资本市场正是金融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未来五年加快发展债务资本市场有利于多层次金融市场体系建设。非公开定向发行方式的推出,有利于显著提高直接融资比重,改善企业过于依赖银行贷款的局面,改善社会债务融资总量的结构,并将企业债务融资的信用风险从高度集中于银行向其他投资者分散,有利于建立健全投资者及金融体系的风险分散、分担机制。
另外,从市场制度设计角度而言,有利于继续推动市场创新。非公开定向发行创新不仅是债券品种创新,更是发行方式的创新。非公开定向发行可以根据发行人的情况“量身定做”,真正实现债券产品个性化创设,拓宽了非金融企业融资渠道,对于完善发行管理体制、推进债券品种多样化有直接促进作用。非公开定向发行可以引入风险偏好型投资者,化解目前中小企业因规模较小、风险较大,被风险厌恶型投资者拒之门外的困境,也为附认股权票据以及结构化产品等多种创新融资品种的推出提供了新平台。因此,发展非公开定向发行市场,为保持债务资本市场持续创新、高效发展的势头奠定了必要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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