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5月07日 07:28 来源:经济日报
2010年7月5日,在哈萨克斯坦首都阿斯塔纳举行的欧亚经济共同体峰会上,俄罗斯、白俄罗斯和哈萨克斯坦三国总统共同宣布,俄白哈三国关税同盟海关法将从当年7月6日起正式生效。这标志着三国正式建立起关税联盟区,向在独联体国家间建立共同市场和统一货币空间的目标迈出了实质性步伐。据测算,俄白哈关税同盟建成以后将形成一个拥有1.7亿人口、GDP总量达2万亿美元、工业产值6000亿美元、农业产值1120亿美元、商品零售额9000亿美元、石油储量900亿桶、小麦产量占世界总产量12%的次区域经济市场。
关税同盟组织机构逐步完善
俄白哈关税同盟的最高领导机构是由关税同盟成员国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组成的跨国委员会。关税同盟内唯一的常设协调机构是关税同盟委员会,该委员会拥有处理有关同盟运作一切事务的权力,如制定外贸商品目录、进出口税率、税率优惠和配额政策,研究实施非关税调节措施等。
关税同盟委员会做出的决定具有超主权性质,其效力大于成员国国内法律。如对相关决定持有异议,可提交关税同盟的最高机构——跨国委员会解决。为方便各成员国定期统计、汇总、交换进出口贸易数据信息,关税同盟还将建立统一的进出口贸易海关统计中心,并在各成员国设立该中心的分支机构。各国海关将按照《关税同盟海关法典》规定的方法进行统计,从而为税收分配提供依据。关税同盟成员国之间还互派税务代表,负责每月交换货物进出境信息和纳税材料,协调处理征退税事宜。
据不完全统计,俄白哈三国目前共签订了50余份条约、协议、纪要等文件,其中已经生效的文件超过了30份,构成了关税同盟的法律基础。同时,成员国逐步统一关境、统一对外关税税率、取消对内关税和限制配额,初步奠定了关税同盟的基本运行机制。
独联体经济一体化取得实质性成果
为了加强独联体各国间的经济联系,创造更为便利的自由贸易环境,促进该地区经济发展,有关建立统一关税同盟甚至统一经济空间的设想在独联体各国内部已经酝酿了多年。鉴于相关国家经济发展水平不平衡,国家间的政治经济利益难以调和兼顾,短时间内在独联体各国全面实现经济一体化是不现实的,因此该区域的一体化进程时断时续,一直未有重大突破。
为落实推动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的构想,1999年2月26日,俄、哈、白、塔、吉五国签署了建立关税联盟的协议,在该协议基础上成立了欧亚经济共同体。2007年10月,俄罗斯、白俄罗斯和哈萨克斯坦三国在塔吉克斯坦首都杜尚别宣布,在欧亚经济共同体框架内建立关税同盟和超国家委员会,实行统一的海关监管,建立统一关税同盟的设想由此迈入实质性阶段。2008年1月25日,俄白哈三国签署了《关于对第三国采取保障措施、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的协议》。该协议成为了调整与来自关税同盟外第三国商品关系的重要文件。2008年12月12日,三国间超国家机构——关税同盟委员会正式成立。2009年6月,三国明确提出了关税联盟正式运营时间表和领土范围。2009年11月27日,俄白哈三国元首在白俄罗斯首都明斯克签署了《关税同盟海关法典》,规定自统一关税区建立之日起,取消成员国之间的贸易关税、商品数量限制以及其他等效措施。至此,俄白哈关税同盟成为了该地区一体化进程中最有成效的行动,独联体地区一体化进程的思路也逐渐清晰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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