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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店未消费 受伤也应赔

2011年05月08日 07:04 来源:荆楚网-楚天金报

  楚天金报讯 金报讯 记者乔奇 通讯员金奇报道:顾客到大排档消夜还没点菜,如厕时因地滑摔伤。店老板说没消费就不能算是消费者,拒绝赔偿。工商部门认为应当赔偿。

  5月2日晚,东西湖市民杜海兵和朋友到吴家山某大排档吃饭。坐下后,杜某让朋友先点菜,自己到排档里面上卫生间。当时,服务员正在用洗洁精拖洗地面,杜某还未走到卫生间便仰面滑倒,随即被朋友送往医院,共花去医疗费等470元。第二天杜某找到大排档要求赔偿遭拒。老板称,杜某一行人刚到店里还没点完菜,消费还没有开始。双方协商无果,杜某于5月4日向东西湖工商分局投诉。

  工商部门认为,《消法》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该规定不仅适用于消费服务合同订立之后,也适用于合同订立过程中。同时,杜某的受伤是因为大排档有过错,其服务人员拖地时未对顾客作出警示。最终,店老板心悦诚服地赔了杜某医疗费、交通费等共计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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