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5月09日 11:21 来源:一财网
第一财经5月9日从中国航空运输协会方面获悉,中航协坚决反对欧盟将国际航空运输业纳入ETS(排放交易体系),如若欧盟对ETS不采取取消或调整或推迟措施,致使双方无法达成协议,中航协将强烈建议中国政府对进出中国的欧盟成员国航班采取比ETS力度更大的反制措施。
以罗朝庚常务副理事长为团长的中国航协代表团近日应邀赴布鲁塞尔,与欧洲委员会负责气候变化和航空运输的官员就上述事宜进行了对话与交流。
2008年11月19日,欧盟议会和欧盟委员会通过新法案,决定将国际航空业纳入到欧盟ETS体系之中,该法案于2009年2月2日生效,自2012年1月1日起,所有在欧盟机场起降的航班均开始实行排放交易。
如果ETS得以实行,我国国营、私营及港澳共33家航空公司将被纳入名单。有关方面测算,如果我国国内航空公司所有飞欧盟的航班均被纳入欧盟ETS,单在2012年便至少需要为此支付8亿元,而这一数字还将随着中欧间航班量的增加而增加。
据记者了解,此次中方代表团除中国航空运输协会负责人外还有国内主要航空公司的代表和航协法律顾问参加,欧洲委员会“气候行动总司”和“移动与交通总司”的高级官员均参加了会面。
罗朝庚代表中方表态称,中国的航空公司不承认欧盟ETS。欧盟ETS对欧盟以外的国家和航空公司不具备法律效力。欧盟ETS的要害是违背国际公约。欧盟ETS的核心是维护航空运输业发达国家利益,阻碍和制约发展中国家航空运输业的健康发展。
中国航协代表团最后还向欧洲委员会递交了中航协对欧盟ETS的意见和建议,并等待答复。其中包括如若欧盟实施ETS,则不应扩展到欧盟以外,特别是不应扩展到包括中国在内的发展中国家的航空公司,建议欧盟取消将全球进出欧盟的航空公司纳入欧盟ETS的相关规定内容。
如果欧盟实施上述“取消”建议存在困难,希望采取“暂停实施”的措施,或“推迟实施”的措施,此项推迟至少应推迟到2020年之后。国际航空节能减排应通过全球行业来共同协商解决,前提是平等协商,达成一致,而不是单边决定。中国航协愿意参与此类的协商。
中国航协可与欧洲委员会气候行动总司以及移动交通总司建立长效沟通联络机制,在双方就有关ETS的问题解决之前,定期互通情况,对话交流。邀请两总司的官员在自己认为必要的时候访问中国航空运输协会。
中航协柴海波副秘书长今天还对记者表示,在会谈中,欧方表示欢迎中国民航的自主减排措施,同时再次试图深入解释欧盟ETS体系及其益处。而对于中方的要求和建议,欧盟代表方表示会继续与中方进一步交流。而近期,双方政府还可能就此进行官方接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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