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5月10日 08:1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
政府采购标准化建设,是目前很多省市面对的一个艰巨又势在必行的任务。与很多省市在工作中一点点摸索、一小步一小步地向前走不同,湖北省在2007年集中力量推出了被业内称为“红皮书”的《湖北省政府采购工作规范》。这个工作规范是湖北省集中了全省100多名政府采购工作者、历经4个多月的时间完成的。此后该省政府采购工作在诸多方面都得到了理顺和规范,颇有“磨刀不误砍柴工”的效果。
制定“红皮书”历时4个月之久,这是因为其中有太多的东西要通过查阅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结合平时的工作经验,并通过周密的讨论,以求得最佳的规范性要求,讨论工作在制定规范过程中非常费劲。
在没有出台《湖北省政府采购工作规范》之前,省内很多政府采购工作人员学习和掌握相关工作流程和法律法规都是通过“师傅”来传授的。由于没有统一的工作标准,每个“师傅”级别的员工对同一项目的处理方式不同,这就直接导致其所带的“徒弟”们之间工作方式的不同。因为没有章法,工作中经常会出现一些扯皮和纠纷。为了杜绝这种情况的发生,湖北省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下定决心搞规范。随着30万字的工作规范出炉,湖北省的政府采购工作也走上了正轨。
工作规范给该省的政府采购工作带来了很多便利。首先是储备了技术。标准化的目标,第一个就是技术的储备。标准化是把工作中积累的经验和做法,通过制度加以固化,将个人局部的小范围经验转化为整个工作的规范。原来“师傅带徒弟”的方式被改变了,现在在同一个标准下,任何人、任何单位、任何时间都可以按照这个标准进行下一步的工作,而且每一个人对自己的职责、权利非常清楚。把技术储备起来,工作人员只要经过培训,上岗就非常容易了。其次是提高了效率。这个规范是把整个程序和步骤格式化,然后使每个工作环节连接起来,这样大大提高了效率。再其次是防范了舞弊。原来没有规范和标准时,标书没有固定的格式,很容易出现舞弊现象,现在通过标准化解决了这个问题。最后是规避了风险。湖北省通过工作规范,把很多重点环节和重点行为进行了事先控制,这样既保证了监管方面的力度,又减少了操作执行方面的风险。
在标准化过程中,湖北省将其设计成3个体系。第一个体系是程序规范。不管以前是怎么做的,“红皮书”发布以后所有的程序都要按照其中的规范来进行。第二个体系是行为规范。每一个当事人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红皮书”中将其职责、权限等都规范得很清楚。第三个体系是文本规范。工作规范出台以后,湖北省政府采购工作所有文本格式是统一的,相关当事人只要填空就可以。
政府采购标准化系统设计完成后,要使其整体功能达到最佳并产生实际效果,必须协调系统内外相关因素,对整个系统实施节点控制。根据节点控制的结果,对整个系统的构成因素及其关系进行选择、设计或调整,保证其达到设定的效果。节点控制主要包括预算审核、计划审批、过程监管和合同确认等4个方面的内容。
政府采购标准化是一个很大的题目,包括产品的标准化、配置的标准化和工作的标准化。湖北省的工作规范,主要是针对工作方面的标准化。(整理 邢晓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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