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5月10日 09:41 来源:中国网
券商发布虚假研究报告可能不再“逍遥法外”,而是要付出真金白银的代价。记者昨日从北京市问天律师事务所知名证券维权律师张远忠处获悉,广大股民关注的“宝安石墨矿”事件有了新进展,该所昨天收到了中国证监会的回函,称建议股民向在该事件中涉嫌虚假陈述的四家券商索赔。张远忠表示,他近期将代表股民按照证监会的建议起诉这四家券商和相关分析师,这将是国内首起股民起诉券商和分析师的民事索赔官司。
四家券商发布虚假研报
自2010年9月到2011年2月,湘财证券、平安证券、国泰君安和信达证券先后发布了关于中国宝安的《中国宝安:房地产和新能源的价值明显低估》、《中国宝安:价值奠定底线,石墨烯打开巨大发展空间》等研究报告。在上述研究报告中,湘财证券明确提出中国宝安黑龙江宝安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可为贝特瑞提供近2.68亿吨储量、适合于锂离子二次电池用的优质石墨矿产资源;平安证券明确提出中国宝安拥有丰富的石墨资源,其鸡西石墨产业拥有石墨矿储量约1亿吨;国泰君安明确提出中国宝安具备充裕的石墨资源优势,其拥有的鸡西石墨矿探明超大储量;信达证券明确提出中国宝安黑龙江鸡西石墨矿品位很高,足够满足贝特瑞自用所需。四家券商无一例外地都肯定了中国宝安拥有石墨矿。但是投资者查阅中国宝安自2011年1月20日至2011年4月15日的数次公告,都没有看到类似公告,中国宝安也称并没有发布过任何关于自己拥有石墨矿的消息。
张远忠律师认为,四家券商在中国宝安石墨矿事件中存在虚假陈述行为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理应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他已于4月19日正式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申请书,请求其对四券商及相关分析师涉嫌虚假陈述的行为进行查处。
记者从中国证监会的回函中看到,证监会表示,正在对中国宝安和四家券商进行调查,如发现有违规行为将进行处罚。“如果投资者权益受到损害,建议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南京一股民亏损上万元
记者了解到,在“宝安石墨矿”事件中受害的股民不在少数,南京就有一位投资者损失了上万元。据张远忠介绍,4月底有位南京股民给他写信,请求张律师为他讨回公道。这位股民今年二月阅读了平安证券、湘财证券等有关《中国宝安房地产和新能源的价值明显低估》等报告,称中国宝安是正宗的石墨烯概念股,价值可升到三十元,而方大炭素、中钢吉炭都不具备石墨烯概念。他信以为真,于今年二月买了中国宝安,三月开始下跌,为了补亏他不断补仓,不料却越补越亏。截至四月二十八日止,这支股票一下子跌到16元多,他共买了3500股,至四月二十九日共损失13135元。这位股民表示,“如果没有矿和价值可升到三十元整的虚假报告,我是不会买的。”
张远忠认为,四家券商的研究报告都是让投资者买入中国宝安,对股民的亏损负有重大责任。他近日将代表股民向法院提起诉讼,状告四家券商和相关分析师,要求他们对股民的损失给予赔偿,这将是国内首起股民起诉券商的案例,如果申诉,将有效遏制券商虚假报告蔓延,极大的拓宽股民的维权空间。(陈春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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