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

应城市质监局对企业外购材料及设备开展质量维权服务

2011年05月11日 08:44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湖北省应城市质监局对企业外购材料及设备开展质量维权服务

  验货把关推开监管新窗户

  本报讯(熊国齐 刘波记者张华)“此项活动对企业发展很好,望坚持做下去,相关经济、安全部门给予支持。”日前,湖北省应城市市长徐长水在该市质监局报送的《关于对我市企业外购材料及设备开展质量维权服务的请示》上作出批示,并要求市政府办公室将该《请示》转发全市。

  近年来,应城市美固挂面机械、东诚有机硅、雪美神和久大公司等一批企业和重点工程公司外购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屡屡出现质量问题,严重影响了企业生产,妨碍了工程进度,危及到工程安全。这些企业在与供货方协商无果后纷纷向当地质监局投诉。虽经应城市质监局辗转各地、多方协调、据理力争,最终只能以退货、换货、维修、赔偿等形式得到部分解决。但由于企业反映不及时、手续不完备,责任方无法追究等原因,大部分企业投诉的问题不能从根本上解决,致使企业损失严重。今年以来,当地企业外购原材料和设备出现质量问题而又无法追究的现象,大有愈演愈烈之势。据了解,目前,已有50多家企业向该局提出验货申请。

  “决不能让不合格材料进入生产建设环节,决不能让特种设备变成特种废铁。”应城市质监局负责人的态度很坚决。根据企业的投诉,该局决定将为企业的外购原材料和设备开展检验维权,作为一项中心工作,并迅速抽调业务办、质检所、计量所、特检所、稽查分局以及4个区域监管负责人组成工作专班,由局领导带队,深入全市骨干企业、重点工程逐一走访,一边听企业负责人“吐苦水、道难处”,了解企业的服务要求;一边向企业赠送《质量技术监督知识》、《产品质量知识》小册子,使企业认识到对原材料的检验把关,既是质监部门落实监管责任的需要,也是提高产品质量,确保质量安全的源头措施。

  4月8日,应城市政府向全市印发《关于为企业开展验货维权服务的通知》,要求各乡镇和有关部门支持质监部门重点对骨干生产企业及重点工程使用的材料(包括钢材、水泥、电线电缆、电机、危化物品及包装物)、外购设备及零件(包括特种设备、电子机械、配电设施、防爆电器等)等,开展集中全面的质量检验。内容为质量标识、数量级质量、市场准入资质3个方面。截至目前,该局已帮助10余家企业20多种外购产品、设备开展验货把关,防止了10余种不符合法定要求的原材料和3种设备进入生产环节和工程建设中。

  应城市东诚有机硅有限公司是该市东部循环经济开发区的重点企业。4月1日,应城质监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到该企业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尾气回收车间安装的一套尾气回收系统(该系统包括冷却器、回收气缓冲罐等19台压力容器),既没有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单位检验合格证,也没有特种设备出厂技术资料,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对此,该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工作人员四下武汉,在武汉市质监局、武汉市锅检所的支持下,终于找到了设备制造单位的原负责人,索取了全部特种设备技术资料,为东诚公司600余万元的项目顺利安装投产及时提供了技术保障。

  3月2日,应城市质监局执法人员宋应军、万力在接到应城市美固挂面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外购配电设施无强制性认证证书的投诉后,迅速赶到企业了解情况,发现该公司从上海、武汉购进的配电柜、配电箱无“3C”认证,涉嫌不合格产品,存在极大的质量隐患。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宋应军、万力主动放弃休息时间,先后奔赴上海、武汉等地,向产品生产厂家宣传法律法规,为美固公司更换了合格配电设备,挽回经济损失50多万元。该公司负责人胡翠平说,质监部门的验货把关既维护了企业的权益,又帮企业把住了质量安全关,他们非常感谢和欢迎。

  据悉,应城市质监局将在总结为骨干企业和重点工程开展验货维权的基础上,把此项工作全面铺开,使之常态化。《中国质量报》

  

分享到:
网友评论
登录名: 密码: 快速注册新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