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5月11日 10:50 来源:中国经营网
昨日,国家统计局官方网站发表署名文章称,2010年城镇居民每人每月用于居住的实际支出在680元以上。
日前,统计局关于“人均111元居住支出”的言论引起了广泛的议论和质疑,时至今日质疑声仍未断。昨日,国家统计局官方网站发表署名文章称,2010年城镇居民每人每月用于居住的实际支出在680元以上。
该文章称,“人均111元/月的居住支出并不是国民经济核算数据,而是住户调查得来的,它只包括房租、水电费、燃料费、取暖费、物业费和维修费等日常消费支出。
缘起 “人均111元居住支出”
近日,有媒体报道,按照国家统计局核算,2010年中国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123元/月,其中人均月住房支出为111元,排在衣食住行末位。
回应1:不包括购建房支出
此数据一出,引发了广泛争议。为此,国家统计局住户调查办公室副主任王有捐撰文回应称,现行统计的城镇居民居住支出包括:水电燃料费,住房装潢支出,维修用建筑材料支出,租赁房租,取暖费,物业管理费,维修服务费等。不包括购建房支出和自有住房虚拟租金。
回应2:人均月居住支出超680元
既然111元不能反映居民居住的实际情况,那么,我国城镇居民的人均支出到底是多少?
新京报报道称,昨日,国家统计局核算司郑学工在统计局网站上,发表了《统计是一门科学———一个统计人对人均111元居住支出的思考》。
郑学工称,根据国家统计局网站上的数据粗略计算,2010年城镇居民人均用于居住的实际支出(包括住户调查口径的居住支出和一部分购房支出,不包括虚拟支出)已超过8162元。也就是每人每月支出680元以上,约合每户1958元/月。同时,这个数据还只是一个全国的平均水平,不同地区存在较大差距。
针对目前部分人士对国家统计局工作的质疑,这篇文章表示,目前,统计部门的数据虽有瑕疵,但绝大多数统计数据能够正确反映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状况。
编辑 袁森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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